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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确的“上市观”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专家称这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投融资正循环

2024-04-29

近日,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带队在北京、杭州、上海等地调研时提出,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管要树立正确的“上市观”。

实控人、高管树立正确的“上市观”,是上市公司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不仅直接影响投资者利益,也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正确的“上市观”将引导上市公司“关键少数”重视公司长期发展,用好资本市场平台,扩大生产经营、做优做强,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红利,促进资本市场投融资正循环。

树立正确“上市观”

提升资本市场运行质效

除了已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对拟上市公司也提出树立正确“上市观”的要求。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提出,督促拟上市企业树立正确“上市观”,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保障,促进企业做优做强,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

此后,多地证监局要求IPO辅导企业签署《提高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承诺书》,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树立正确的“上市观”,不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等。

谈及今年以来监管部门为何频频提出树立正确“上市观”的要求,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对记者表示:“这是因为之前部分公司股东、实控人存在以公司上市、炒作股价的方式进行套现的行为,其中还伴随着粉饰报表、‘带病闯关’、欺诈发行等现象。另外,上市公司也出现因谋求短期利益而进行盲目决策的行为。”

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关键少数”树立正确的“上市观”,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对记者表示,资本市场正确的“上市观”应该是一种“融资与回报”相辅相成的正向循环。

与此同时,我国资本市场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监管部门强调正确的“上市观”,也是为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对企业提出的要求。

中央财经大学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树立正确的“上市观”,上市公司将更加注重企业的长期发展,而不仅仅是短期的资本运作,从而提升资本市场的质量和效率。另外,上市公司承担着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众的责任,树立正确的“上市观”可以帮助企业高管在决策过程中,考虑到对投资者的回报和对社会的责任,避免为了追求短期股价上涨,而进行过度的财务操纵或无节制的资本扩张等负面行为,从而提高资本市场透明度,减少市场风险。

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何为正确的“上市观”?吴清给出答案,即“增强公众公司意识和回报投资者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规范信息披露、分红、减持等行为,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首先,上市公司实控人和高管要不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其次,要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断提高信披质量。再次,真正用好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工具,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发展壮大。最后,要重视回报投资者,提高分红回购意识,确保投资者能够公平地分享公司成长的成果。

在李晓看来,正确的“上市观”的核心是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上市公司不能仅仅追求短期的财务表现,而应该关注包括财务健康、社会责任、法律遵守和长期战略规划在内的企业全面发展。

田轩认为,正确的“上市观”的核心是坚守法治底线,坚定落实自身义务,并发挥自身价值,推动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管要紧跟政策动态,加强对市场法规的学习,同时对照监管要求,进行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治理架构、决策程序、自我责任义务落实等情况的自查自纠;要配合监管部门、中介机构等对公司实际情况的调研,加强对企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性的要求;谨慎进行公司股份减持操作,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合理的分红方案,并争取提升分红比例、频次;进一步完善公司发展战略、优化产业布局、健全内控机制等。

监管需设置好“红绿灯”

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在市场人士看来,引导上市公司“关键少数”树立正确的“上市观”,需要发挥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等多方力量。一方面,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扎紧制度篱笆,不断完善基本制度,为企业行为设置好“红绿灯”,约束上市公司“关键少数”行为,并对违法违规进行“零容忍”打击。

李晓表示,监管部门应制定和不断完善相关的市场法律法规,明确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设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市场的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增加违法成本。监管部门还应要求上市公司做到信息披露的及时、全面和透明,如定期披露财务报表、重大决策和风险因素等,提高上市公司信息的可获取性和可比性。

郑彧认为,监管部门要把握好放管平衡,有充分的监管定力,使得市场主体对于监管的态度、执法的强度和决心有着明确的预期,确保市场主体能够看到正确的“上市观”可以带来的正向效益,从而引导发行人做出正确的行动决策。

另一方面,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在督促引导上市公司“关键少数”树立正确的“上市观”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李晓表示,中介机构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确保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通过严格的审核和评估,帮助市场筛选出符合规范的企业。此外,中介机构还应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法律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市场规则。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