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终止对轩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竹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日前,轩竹生物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撤回申请文件。
据此前问询函,轩竹生物的控股股东为香港轩竹,间接控股股东为开曼轩竹、耀忠国际、四环医药;香港轩竹、耀忠国际注册地为中国香港,开曼轩竹注册地为开曼群岛,四环医药注册地为百慕大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CHEFENGSHENG(车冯升)、GUOWEICHENG(郭维城)、ZHANGJIONGLONG(张炯龙)和孟宪慧通过四环医药间接控制轩竹生物62.39%股份的表决权,为轩竹生物的实际控制人。
以上四位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四环医药55.0174%的股份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就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四环医药全部股份保持一致行动;报告期内,轩竹生物控制权条线境外上市公司四环医药的股权架构中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家族信托持股的情况;2022年7月12日,轩竹生物控制权条线信托持股架构已全部终止。
对此,上交所要求说明实际控制人通过多层股权架构持有轩竹生物股权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轩竹生物回复称,四环医药持有耀忠国际100%股权的持股架构系四环医药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并参考了市场较为普遍的境外上市公司架构,基于早期境外上市安排所形成。该等控制架构长期保持稳定且符合四环医药的经营管理模式,具备其合理性及必要性,四环医药的生产经营在此持股架构项下正常运行已超过十年。
此外,耀忠国际持有开曼轩竹及香港轩竹100%股权进而控制轩竹生物的持股架构,系因四环医药历史上曾筹划以香港轩竹作为创新药板块的上市主体在境外上市,在综合考虑境外不同司法辖区的营商及监管环境并参考了市场较为普遍的境外上市公司架构后,通过耀忠国际进一步搭建了惯常的境外多层架构(即开曼—香港—境内企业),该等架构符合商业惯例,具备其合理性及必要性。
据查,轩竹生物成立于2018年9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徐艳君,注册资本为4.51亿元,聚焦于消化、肿瘤及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等重大疾病领域,致力于持续开发并商业化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1类新药,解决临床上未被满足的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