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严监管态势持续,日前,上海银保监局披露三则行政处罚信息,上海银行因在2014年至2019年间存在房地产贷款违规等23项问题,而被处以罚款1625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约27万元。该行两名相关责任人也被予以警告。
从罚单内容来看,在上海银行23项违法违规事实中,超过半数涉及贷款领域违规,其中第一项便是“违规向资本金不足、‘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以其他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事实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21号)中明确,各商业银行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
同时,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如今金融监管“严”字当头,涉及房地产领域更是监管的重点。今年6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其中针对银行机构市场乱象整治,明确“房住不炒”政策,并且列示出重点严查的几类违规操作。
其中包括,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或土地储备融资;未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流动性贷款、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代销违反房地产融资政策及规定的信托产品等资管产品。
另外,上海银行的违法违规事由中,有一项为“并购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此前,上海银保监局曾于2018年1月下发《关于规范开展并购贷款业务的通知》,并购贷款投向房地产开发土地并购或房地产开发土地项目公司股权并购的,应按照穿透原则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拟并购土地项目应当完成在建工程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记者注意到,上述罚单已是上海银保监局8月以来开出的第二张千万级罚单。此前8月11日,上海银保监局披露的罚单显示,浦发银行(10.860, 0.27,2.55%)因2013年至2018年间在同业业务、贷款业务等领域存在12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罚款共计2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