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港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建议优化现有上市制度,允许特专科技公司来港交所上市,并就此征询公众意见。
据了解,新规则将适用于五个方面的特专科技行业公司,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食品及农业技术。
咨询文件的主要建议也包括五方面。一是商业化收益门槛方面,已商业化公司的定义为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特专科技业务所产生的收益至少达2.5亿港元。
二是上市市值方面,上市时的预期最低市值为80亿港元(已商业化公司)或150亿港元(未商业化公司)。
三是研发方面,所有申请人均应于上市前从事研发至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投资金额应占总营运开支至少15%(已商业化公司)或50%(未商业化公司)。
四是第三方投资方面,港交所要求上市申请人应获得来自资深独立投资者相当数额的投资。
五是商业化路径方面,未商业化公司应在上市文件中披露其可达到商业化收益门槛的可信路径。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