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上市公司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1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外发布《深市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白皮书》(下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综合深市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整体情况来看,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背景下,在各项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和引导以及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下,深市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力不断增强,环境信息披露整体质量、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仅2021年度,深市就有超过2300家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了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下一步,深交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信息披露规则体系,持续拓展环境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多维度推动企业积极践行环保理念,更好服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
环境信息披露主动性显著提升 逾500家公司发布独立报告
综合2021年度深市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整体情况来看,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背景下,在各项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和引导以及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下,深市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力不断增强,环境信息披露整体质量、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
《白皮书》显示,2021年度,深市超过2300家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了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近1600家公司披露了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信息,550余家公司发布了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或ESG报告。
为了更加客观地评价上市公司环境等ESG信息披露质量,2022年7月,深交所全资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发布国证ESG评价方法。参照国证ESG评价方法,根据2022年9月末的统计数据,深市上市公司评价为A级及以上的公司数量为306家,占深市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约为12%;评价为B级至BBB级的公司数量为2103家,占深市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约为82%。
从国证ESG评价体系中环境维度的单项指标来看,根据2022年9月末的统计数据,“深证100”样本公司环境因素指标平均得分为57,45家公司得分超过60,而2021年9月末平均得分为56,得分超过60的公司数量为41家,“深证100”样本公司环境维度评分呈现上升趋势。同时,围绕关键环境议题的披露也在不断深化,从深市上市公司披露的具体关键环境议题来看,近两年深市上市公司各项环境议题的披露数量和占比均呈现上升趋势。
覆盖电力设备、汽车、医药生物等7个重点行业的10家上市公司优秀案例中,以电力设备行业代表性上市企业宁德时代为例,公司自2018年度登陆深交所创业板开始披露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2年进一步披露了《2021年度披露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实践中,公司董事会牵头和指导气候变化应对策略,通过治理、策略、风险管理及指标与目标管理四个维度的治理体系推动气候议题的管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将气候变化风险管理融入日常工作重点中,定期披露能源消耗及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等。另外,公司还制定了《能源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程序》《能源绩效参数目标指标管理程序》等一系列内部管理文件。2021年,推进351项节能减碳项目,利用设备优化与改造等措施实现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约609630吨二氧化碳当量,实现2021年全公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较2020年降低24.3%。
多措并举信息披露提质 “自愿披露+特定事项强制披露”模式雏形初现
近年来,深交所通过持续细化各项规则不断规范和提升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2006年,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制定整体环境保护政策,指派具体人员负责公司环境保护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并为环保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以及技术和财力支持;2010年深交所将该指引纳入《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推动环境等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常态化、规范化;2022年,深交所系统整合自律监管规则,进一步强化环保事项披露要求,并通过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要求》纳入业务办理指南的方式,更好地便利上市公司编制社会责任报告。
持续细化的规范举措实践以来,《白皮书》显示,深交所已初步建立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特定事项强制披露”的环境信息披露模式。
具体来看,一是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并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履行环境保护责任诸如制订执行公司环境保护计划、合规处置污染物、保障供应链环境安全等。
二是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或者单独披露相关环境信息,如公司环境保护方针、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及成效,以及公司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情况等。其中,“深证100”样本公司应当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从事对环境影响较大行业或业务的上市公司,应当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更详尽环境信息,并重点说明公司在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方面的工作情况。
三是上市公司应定期指派专人检查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情况,对不符合公司环境保护政策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公司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应当及时披露环境污染的产生原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环境污染的影响情况、公司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四是要求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上市公司或者其重要子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及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为了鼓励和引导深市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深交所还于2020年度开始将公司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披露情况纳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范围,进一步完善环境等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方面强化推进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及实践发展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党的二十大报告则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2023年1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绿色发展》白皮书中再度强调,中国将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作为资本市场重要枢纽,为引导资本向低碳可持续领域聚焦,深交所也在实践中不断开拓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
截至2022年12月末,深市从事绿色产业的上市公司约300家,累计股权融资约9700亿元,总市值近6万亿元,占深市上市公司总市值的近20%,涵盖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行业。
积极支持绿色产业开展直接融资同时,可持续金融产品供给也不断加大。截至2022年12月末,深交所累计发行87只绿色公司债券、27只绿色ABS,规模合计分别约为685.21亿元、324.28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清洁能源、生物质发电、环境治理等领域。2022年7月,全国首单清洁能源领域基础设施REITs在深交所上市,成为推动清洁能源领域存量资产、新增投资良性循环的有益尝试。
可持续发展指数体系也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截至2022年12月末,深交所共推出45只涵盖环保、责任、治理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指数,推动碳中和ETF、新能电池ETF以及ESGETF等多只产品落地。2022年,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成为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签署成员。此外,围绕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与相关投资者教育活动也在积极推进中成效初显。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推动企业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更好服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深交所表示,将从四个方面强化推进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及实践发展。
一是持续完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信息披露规则体系。
二是探索构建配套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引导和推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分阶段、分步骤、分主体持续拓展环境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探索构建环境信息披露配套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企业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升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动力。
三是推动完善绿色发展生态,共践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拓展包括债券、基金、指数等在内的绿色金融产品,丰富投资者选择;引导和鼓励市场机构参与构建和完善环境(ESG)评价体系,助力更好传递上市公司绿色价值;加大投资者教育和引导力度,让更多的市场主体理性参与绿色投资;深化可持续金融领域境内外合作,支持境内主体聚焦可持续发展跨境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可持续金融标准制定,助力推动全球可持续金融体系建设。
四是积极提供培训等配套服务。加大培训力度,倡导最佳实践,支持上市公司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实践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推动企业积极践行环保理念,更好服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