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成生物在资本市场爆火,记者注意到,有一家涉及合成生物概念的公司正在冲刺科创板,系南京轩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凯生物”)。不过,受理超一年零四个月,轩凯生物IPO进展缓慢,目前还处于已问询阶段,尚未获得上会机会,是目前科创板处于已问询阶段的排队企业中获受理最早的一家。值得注意的是,2019—2022年,轩凯生物主营业务毛利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此外,轩凯生物与深市主板公司辉丰股份关系密切。
深度参与合成生物相关项目
近期,合成生物成为资本市场上的热门话题,除了已上市的企业,记者注意到,存量IPO企业中,也有一家涉及合成生物的公司,系轩凯生物。
招股书显示,轩凯生物立足于工业生物技术、合成生物学的持续研发和产业化,主要产品为生物助剂产品(主要由单一成分物质构成,如聚谷氨酸、枯草芽孢杆菌、壳寡糖等)和生物制剂产品(不同成分物质根据配方组合形成)。
目前,合成生物成为资本市场上最火爆的概念之一。轩凯生物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伴随着合成生物学技术的发展,公司自2018年起逐步形成工程菌种设计与生物酶高效生产技术、酶催化反应与产物分离纯化技术等核心技术,逐步涉入细胞工厂的人工设计领域。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合成生物被重点关注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其解决了传统生物工程面临的难题,而合成生物学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精确的方式来设计和修改生物系统。此外,合成生物学可以应用于医药、农业、化工、环保、能源等多个领域,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和潜力。目前看来,合成生物学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其热度仍在持续上升,但未来的发展将取决于多重因素的变化。
轩凯生物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现正深度参与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生物合成生物聚合物的绿色制造与产业示范”,并牵头项目中“生物聚合物的构效关系研究及农业应用开发”课题、参与“非粮原料高效合成聚氨基酸的研发及万吨生产线建设”课题。
在上述负责人看来,合成生物前景广阔。“合成生物学可以通过提供新的生物材料和技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可应用于生物基材料、生物燃料、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是国家政策鼓励支持的重点产业。此外,依托合成生物学技术开发出的产品更为环保、高效,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实现‘碳中和’目标。”上述负责人如是说。
尚未获得上会机会
科创板IPO受理于2022年底的轩凯生物,目前仍停留在已问询阶段。
上交所官网显示,轩凯生物科创板IPO于2022年12月29日获得受理,2023年1月19日进入已问询阶段。2023年5月18日,轩凯生物对首轮问询进行了回复,随后于2023年9月27日对问询回复进行了补充,补充了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此后,轩凯生物IPO一直未有进一步的进展,已停滞超7个月。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轩凯生物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首发上市申请现正常推进中。
招股书显示,轩凯生物此次科创板IPO拟募集资金7.69亿元,拟投向微生物制品产业化项目、年产20万吨饲料项目、轩凯生物技术研究院改扩建项目3个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2019—2022年,轩凯生物主营业务毛利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分别为57.51%、48.6%、42.26%和40.68%。2023年上半年,轩凯生物主营业务毛利率为43.86%,略有回升。
轩凯生物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公司生物制剂产品在报告期内毛利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细分产品结构差异所影响。2022年起,随着公司高毛利率产品的比重以及产销规模的提升,毛利率也有所提升。
轩凯生物表示,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应对毛利率下降压力,包括持续拓宽产品范围、推出高附加值高毛利率的产品等。从整体上看,公司综合毛利率不存在持续大幅下滑的趋势。
与辉丰股份关系密切
值得一提的是,轩凯生物与深市主板公司辉丰股份关系密切。
据了解,辉丰股份于2017年12月入股轩凯生物,报告期初辉丰股份持有轩凯生物19%的股权。2020年8月,辉丰股份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轩凯生物股权转让给温氏投资等外部财务投资者,辉丰股份持股比例下降至10.15%;随后在2021年12月,辉丰股份再度转让所持轩凯生物部分股份,此次转让完成后,辉丰股份持股比例为7.48%。
轩凯生物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2017年,辉丰股份出于对公司产品及技术实力的认可对公司进行投资,后基于其自身资金需求,曾向看好公司发展前景的外部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
此外,入股轩凯生物前后,辉丰股份与轩凯生物存在业务合作关系,主要为辉丰股份向轩凯生物采购生物助剂及生物制剂产品。2020—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轩凯生物对辉丰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530.54万元、216.64万元、242.89万元和195.63万元。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表示,关联交易一直是IPO审核中的重点,关联销售价格的公允性以及关联交易是否合理等问题在审核中容易遭到监管层的追问。轩凯生物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公司与辉丰股份之间的贸易往来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为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