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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年报|浙商证券最大业务毛利率连降 资管利润下滑

2021-03-22

3月18日,浙商证券(13.2300.262.00%)公布了《2020年年度报告》。年报显示,浙商证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6.37亿元,同比增加87.94%;实现归母净利润16.27亿元,同比增加68.17%。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10.9亿元,同比增加35.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193.49亿元,同比增加30.25%;净资本为183.15亿元,同比增长46.39%。

  分业务看,浙商证券2020年经纪业务收入为16.45亿元,同比增长62.64%;自营投资业务收入为8.55亿元,同比增长2%;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为4.85亿元,同比增长26.60%;投行业务收入为10.26亿元,同比增长227.29%;信用业务收入为13.39亿元,同比增加22.37%;直投业务收入为0.82亿元,同比增加74.78%;期货业务实现收入60.17亿元,同比增加120.91%。

  不难看出,浙商证券主要财务指标较为靓丽,尤其是收入占比最高的期货业务翻倍增长,成为公司总营收大幅增长的主要动力。但值得关注的是,浙商证券期货业务的毛利率连续下降,资管业务盈利减少,母公司两项核心风控数据也出现下滑。此外,公司曾多次违规代理客户“炒股”遭到监管,合规经营意识有待加强。

  第一大业务毛利率连降

  年报显示,浙商证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商期货开展期货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期末客户权益125.34亿元,同比增长69.92%。2020年末资产管理业务存续管理规模14.75亿元,同比增长32.97%。2020年,浙商证券期货业务收入为60.17亿元,同比增加120.91%,期货收入占比为56.67%,收入占比最高。

  不过,浙商证券期货业务的毛利率却接连下降。2017-2020年,期货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85%、11.94%、6.6%、4.39%,分别实现毛利2.75亿元、 1.76亿元、1.8亿元和2.64亿元, 占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95%、4.75%、3.18%和2.48%。这说明,浙商证券收入占比超过55%的期货业务,为公司贡献的毛利却很有限。

数据来源:wind、公司年报数据来源:wind、公司年报

  浙商期货的毛利主要依赖信用业务和经纪业务。2020年,公司信用业务和经纪业务分别实现收入13.29亿元和16.45亿元,收入占比分别为12.59%和15.46%;分别实现毛利11.35亿元和9.05亿元,为毛利额最高的两项业务。

  在业绩高增长的背后,浙商证券母公司的两项风控指标呈下降趋势。2019年、2020年,公司风险覆盖率分别为323.81%、254.73%;净稳定资金率分别为157.51%、141.03%。

 资管业务利润下滑

  财报显示,浙商证券2020年的资管业务收入虽然同比增长了26.6%,但净利润却呈下降趋势。浙商证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浙商资管开展资管业务,2019年、2020年,浙商资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6亿元和4.85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0.84亿元和0.81亿元。

  事实上,浙商证券资管业务的毛利整体上呈现出大幅下滑的趋势。2016-2020年,资管业务毛利分别为2.54亿元、0.91亿元、 -0.28亿元、 0.67亿元、0.54 亿元,毛利率分别为44.12%、25.8%、-10.6%、17.41%、11.04%。

  年报显示,浙商资管多项资管计划“踩雷”。如,东旭光电(2.1200.031.44%)(维权)未能如期兑付浙商资管持有的“16东旭光电MTN001A”中期票据本息,构成实质违约,涉及金额超过1亿元;浙商聚金浙银杭州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踩雷泰禾集团(3.3700.051.51%),涉诉金额高达13.88亿元;另一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踩雷”刚泰集团,涉诉金额超过2亿元。

  截至2020年末,浙商证券存量资产管理规模1315.46亿元,与上期末基本持平。其中主动管理规模达839.21亿,占公司总资产管理规模的63.8%,较年初提高10%。

  值得一提的是,浙商证券参股25%的浙商基金仍处于亏损状态,2019年和2020年分别亏损-1066.75万元和-86.16万元。不过浙商基金发公告称,浙商证券年报“错误地引用了我司2020年度财务数据,原因系误将2019年已更正审计调整至2020年未经审计财务数据中。截至目前,我司2020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尚未最终确定,具体请以上市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如果浙商证券引用数据错误,说明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瑕疵,未能达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的基本要求。截至3月21日,浙商证券对于年报“乌龙”事件,还未作出公开回应。

  合规问题频发

  公开资料显示,浙商证券近期多次因合规问题遭到监管。

  2020年11月24日,浙商证券江苏分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苏海明因私下接受蒋某玲、金某华的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苏还存在严重不配合调查的情形,故江苏证监局对苏海明给予警告处罚,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更有意思是,苏海明代客炒股还亏损2230万元。

  事实上,浙商证券历史上存在多次违规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或期货等行为并因此遭罚。据2020年6月公开信息,浙商证券员工王卫东因存在为客户委托他人买卖股票提供介绍客户、传递证券账号及密码、计算盈亏等便利并收取报酬等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2020年7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周婉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期货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浙商证券原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长李坚路曾代客户炒期货,亏损额曾接近3000万元。此前,因李坚路私下接受客户委托理财引发诉讼纠纷,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据2018年11月19日、2017年5月8日、2016年2月9日公开信息,浙商证券因“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存在私下接受多名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存在向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的客户推介金融产品”、“从业人员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操作” 等行为被监管部门出具监管措施和处罚措施。可见,浙商证券在客户层面的违规,是一个“历史问题”。

  此外,据2020年10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信息,浙商证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周跃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这从侧面反映出,浙商证券的内部控制还存在不完善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