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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关键时点被换 交易所问询函划重点

2021-06-01

 如果说上市公司年报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基本面的一份基本资料,那么,沪深交易所发出的年报问询函则为投资者更透彻地了解上市公司划出了重点。通过交易所“刨根问底”式的问询,将会为投资者呈现一个更真实的上市公司。

  统计显示,截至5月31日,沪深交易所共向上市公司发出逾400份与2020年年报有关的问询函,关注问题涵盖公司的生产经营、并购重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质押以及担保等。在这些问询函中,“是否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的问询引起了市场关注。

  从交易所的问询函来看,提出“是否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的前提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审计费用无理由的大幅上涨;另一方面是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审计意见类型由“无法表示意见”变成“保留意见”。因此交易所对此情形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发出了“是否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的“灵魂拷问”。

  笔者认为,在交易所“灵魂拷问”的背后,是对上市公司是否诚信合规的拷问,更是对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执业的拷问。

  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会计师事务所是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把关者。对于财务报告质量的把握,最直接的体现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不同的审计意见表明了财务报告不同程度的风险,也是投资者进行投资的重要参考。

  因此,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节点临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或是大幅上涨审计费用,被市场质疑是否存在掩饰财务报表瑕疵的“嫌疑”,也在情理之中。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4月30日,共有35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涉及上市公司405家。对于变更原因,包括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或审计需要;前任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年限较长或聘期届满;根据规定需要轮换;上市公司根据集团、控股股东要求更换审计机构。

  正常的更换审计机构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前后两年的非标意见事项没有实质变化,但审计意见因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或是审计费用的大幅上涨而发生了逆转,这确实值得关注。并且,不仅要关注,还要深挖这里面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必严惩不贷。

  证监会披露的2020年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件显示,2020年全年新增中介机构违法立案案件15起,其中涉及审计机构9家。从业务种类看,年报审计、资产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环节均有涉案,有的会计所在年报审计中未取得充分审计证据,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出具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审计报告。去年实施的新证券法也大幅提升证券服务业务违法违规成本,对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诚实守信”,不仅是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底线,也是审计机构执业的红线,任何人不能逾越和触碰。唯有坚守诚信,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