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由北京金融法院作为承办单位的2022年金融街论坛年会平行论坛“治理体系与金融稳定”成功举办。多位与会人士从多角度阐述了法治对于金融市场的引导规范作用、对于金融风险防范的保障作用以及对于金融创新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与会的多位金融管理部门相关人士也分享了金融立法方面的最新实践。
“建立维护金融安全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综合治理体系,实现金融领域‘良法善治’,需要来自立法、执法、司法等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北京金融法院院长蔡慧永表示。
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市工商联主席燕瑛在致辞中也表示,加强金融创新与改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良好的金融法治营商环境。优化金融法治营商环境有利于提升地区竞争力,有利于吸引聚集金融发展要素,有利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来自金融管理部门的多位与会人士介绍了目前金融领域一些重要立法工作的进展。
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谢丹表示,经过近年来的建设,我国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基础法律为统领的多层次法律体系,对金融细分行业的风险防范和化解作了不同程度的规定,为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奠定了制度基础。但关于金融稳定的整体设计和跨行业跨部门统筹存在不足,相关条款也较为原则,一些重要问题还缺乏制度规范。
她特别介绍称,2021年3月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了《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4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国际组织、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积极反馈了意见,我们认真研究并予以充分吸收。总体而言,社会各界对金融稳定专门立法的必要性有充分共识,普遍认为金融稳定法是金融体系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建议尽早出台实施。”她说。
银保监会目前正牵头推进《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改工作。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副主任杜墨介绍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中的四点主要考虑:一是强化公司监管,二是完善风险处置长效机制,三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四是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