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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制度多次被重磅会议点题 年内已有29家公司退市

2020-11-04

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简称“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严格退市监管,完善常态化退出机制。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今年以来,退市制度已经累计4次被重磅会议或公告点题。截至11月3日,今年共有16家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13家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渠道退市,也就是说,年内退市公司已达29家。

  市场人士表示,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持续推进,需要建立常态化的退市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这样才能消除“壳资源”炒作、形成价值投资氛围,进一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年内已有29家公司退市

  多元化退出渠道逐步完善

  10月28日,深交所决定*ST凯迪(1.0500.000.00%)(维权)终止上市,按下了年内第16家公司强制退市的“启动键”。

  近年来,监管层对退市制度进行了多轮优化,多元化退出渠道逐步完善。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1月3日,有16家公司被强制退市。其中9家为面值退,6家为财务退,1家为规范退。此外,截至9月底,有13家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渠道退出,其中重组上市7家、出清式资产置换6家。

  “近年来A股退市制度一直在不断改革,目前在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监管层正在积极推进配套退市制度改革。”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某券商研究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成熟资本市场来看,美国纽交所年均退市率6%,纳斯达克年均退市率8%,而中国的年均退市率不足1%。“科创板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对退市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上述人士表示,以今年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为例,退市制度亦迎来调整,丰富完善了退市指标,简化退市流程,强化风险警示。

  常态化退出机制

  多次“入选”重磅会议议题

  建立常态化退出机制被监管层频频提及。除了本次中央深改委会议,10月31日,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提出,增强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这是今年以来,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第二次提及退市制度改革。

  7月11日,国务院金融委第三十六次会议提出,深化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

  此外,10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全市场实施注册制后,将有更多公司进入股市,需要建立常态化的退市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及时把问题公司淘汰掉,这样好公司才能获得投资者的青睐、获得更多资源,实现做优做强。

  据悉,证监会和交易所正根据中央深改委和国务院的部署,吸收借鉴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退市改革经验,总结退市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抓紧完善退市规则修改,配套制度将加速落地。

  田利辉表示,常态化退市机制不仅要让问题公司“退得下”,而且要“退得稳”,也希望可以“退得好”。“退得下”是要有制度规则让应退市企业及时退市,“退得稳”是让应退市企业的利益相关方心服口服,“退得好”是让应退市企业在退市后获得相对适宜的发展机会。

  “退市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应该可执行、多层级和市场化。退市制度需要清晰明了,防止应退市企业利用制度漏洞留在市场,也防止投机者使用监管留白进行交易套利。”田利辉表示,退市不是企业的破产,而是市场的清理,故而应该首先完成市场分层改革,在各层次市场间建立转板制度,让退市公司进入次级市场进行交易,既可以进一步保护退市公司的现有投资者,也可以帮助退市企业继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