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简称“中金所”)就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
中金所表示,为使新产品研发设计更加合理,满足市场参与者需求,充分听取市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金所制定了《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权合约交易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上证50股指期权的合约标的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和发布的上证50指数。上证50指数以上证180指数样本为样本空间,挑选上海证券市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有代表性的50只证券作为样本,综合反映上海证券市场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龙头企业的整体表现。
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的其他主要条款均与已上市的沪深300股指期权、中证1000股指期权产品保持一致,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100元,合约类型为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0.2点。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上证50指数收盘价的±10%。合约月份为当月、下2个月及随后3个季月。行权价格覆盖上证50指数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浮动10%对应的价格范围。
行权方式为欧式。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交割方式为现金交割。上证50股指期权合约看涨期权交易代码为HO合约月份-C-行权价格,看跌期权交易代码为HO合约月份-P-行权价格。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