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鼠年第一场科创板上市委审议会议终于召开。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当日下午披露的审议结果,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4次审议会议决定,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这场审议会议的特殊之处在于,天合光能曾在1月8日参加过一次上市委会议,当时被暂缓审议,而3月11日的上会则是第二次上会。
除天合光能外,复旦张江、秦川物联也在上会之后被科创板上市委决定暂缓审议。上交所官网显示,复旦张江目前因补充财报而中止审核,秦川物联则仍处于暂缓审议状态。这意味着,天合光能是科创板首家二度上会的申报企业。
此外,3月11日下午,金博股份也接受了科创板上市委的审议,并顺利过会。
基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这两场会议均采取现场+视频的方式举行。
上交所此前表示,这是受疫情影响以来科创板首批启动的上市委审议会议,标志着上交所科创板受理、审核问询、审核中心会议、上市委审议会议、提交注册等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全流程工作已全面恢复。
澎湃新闻记者关注到,在3月11日的上市委会议上,上市委委员们也要求天合光能的代表说明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无重大影响,并介绍公司的应对措施。
营收规模超百亿,报告期内业绩现波动
天合光能的总部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主营业务包括光伏产品、光伏系统、智慧能源三大板块。其中,光伏产品包括单、多晶的硅基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系统包括电站业务及系统产品业务;智慧能源包括光伏发电及运维服务、智能微网及多能系统的开发和销售以及能源云平台运营等业务。
业绩表格公布的数据显示,天合光能的营收规模不小,不过最近两年都有下滑趋势。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94亿元,净利润5.30亿元。
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15.78%,达到261.59亿元,净利润增长10.90%,达到5.88亿元。
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4.22%,至250.54亿元,净利润同样出现退步,同比减少2.58%,至5.73亿元。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3.76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70%,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2018 年电站销售金额较大所致,除电站销售业务外,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1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49%,主要系组件业务和光伏电站EPC业务的增长所致。2019年实现净利润7.0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61%,主要由于公司在2019年组件业务和光伏电站EPC业务开展情况较好,使得2019年毛利金额增加。
对于经营业绩的小幅波动,天合光能在招股书中作出解释:“2017年,受益于光伏行业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外市场的较高需求,发行人实现了较好的经营业绩,2018年中国‘531’政策及美国‘201’法案的出台,导致光伏行业整体需求下降,且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发行人在当年产生了较大金额的套保损失和汇兑亏损,经营业绩同比有所下滑。”
该公司提醒,在可预见的未来,光伏发电将进入平价上网时代,对政策的依赖程度将逐步降低,但现阶段光伏行业受国内外产业政策影响仍较大,国家对光伏装机容量、补贴规模、补贴力度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不排除未来因光伏产业政策变动或调整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天合光能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533654万-620192万元,同比增长约27.74%-48.46%;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680万-8164万元,同比增长约22.45%-49.66%。
招股书显示,公司光伏组件功率及电池转换效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11年至今20次创造世界纪录,品牌在行业内认知度较高。报告期内总出货量稳定在行业前列,根据咨询公司IHS发布的出货量排名数据,公司2016年-2018年的出货量均位列全球前三名。
三年前从美股私有化退市并拆除红筹架构
值得一提的是,天合光能此前曾以天合开曼作为境外上市主体在美股市场上市,2017年3月24日完成私有化交易并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在退市后,公司进行了红筹架构的拆除。
在3月11日二度上会过程中,曾在美国上市的这段经历也成为上市委关注的焦点问题。上市委会议要求公司方面补充披露,原股东TSL向开曼法院提出的私有化估值确认诉讼结果若支持异议股东的估值要求,而发行人预留资金不足以覆盖异议股东主张估值的情况下,确保发行人实际控制结构和发行人资产权属稳定性的措施。除上述诉讼外,TSL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高纪凡是否存在因TSL在上市期间和私有化过程中行为不当而被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处罚或在美国法院被提起诉讼的风险及对策,并要求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除此之外,科创板上市委还要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比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要求补充披露发行人与远晟投资、厦门国际信托、兴业银行的交易,以及兴业银行作为发行人向厦门国际信托借款的资金提供方,对厦门国际信托就发行人信托借款涉及事项所作的有关承诺和相关安排的确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