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53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药控股”)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244家企业。
首药控股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慧泽、李彦芝。这是中信建投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8.5单IPO项目。此前,1月6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7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9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9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爱慕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1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8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2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3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0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迪阿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6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7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1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18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29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成都一通密封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0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2日,中信建投证券和中金公司(54.380, -0.79, -1.43%)保荐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过会。此外,2月2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被否。(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
首药控股是一家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小分子创新药企业,研发管线涵盖了非小细胞肺癌、淋巴瘤、肝细胞癌、胰腺癌、甲状腺癌、卵巢癌、白血病等重点肿瘤适应症以及II型糖尿病等其他重要疾病领域。公司目前已形成集AI药物设计、药物化学、靶点生物学、药理学、药效学、药物代谢动力学、毒理学、药学研究、临床医学、转化医学研究、质量管理于一体的全流程创新药研发体系。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文军直接持有首药控股7295.3101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65.41%,并通过万根线和诚则信间接持有公司4.46%股权,合计持有公司69.87%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文军配偶张静持有公司50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48%,为李文军的一致行动人。李文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4.35%股权。
首药控股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3718.00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新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首药控股拟募集资金20.00亿元,其中,8.00亿元用于首药控股创新药研发项目,7.00亿元用于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5.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就已进入临床研究的产品,对比同靶点在中国已上市产品以及在研产品情况,并结合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近日下发的《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在研产品是否符合该《指导原则》,相关产品上市风险和成本是否大大增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2019年3月首药控股受让SY-707、SY-3505、SY-1530、WEE1抑制剂和抗肿瘤及代谢疾病的主要小分子靶向药物等研发项目及无形资产的情况,说明上述研发项目及无形资产转让的原因;(2)说明2019年3月至2020年8月赛林泰成为首药控股全资子公司的约一年半期间,首药控股与上述研发项目相关的研发人员、研发投入和项目管理安排;(3)说明首药控股受让SY-707、SY-3505、SY-1530、WEE1抑制剂和抗肿瘤及代谢疾病的主要小分子靶向药物等研发项目及无形资产是否存在潜在权属争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李文军、李明和韩永信就“抗癌药204——粘着斑激酶(FAK)抑制剂”知识产权暂以李明名义对赛林泰出资,后续再对该出资进行内部分配是否签署相关协议;(2)说明2010年12月,李明将持有的赛林泰150.00万元货币出资额转让给李文军,该股权转让价格,李文军是否已经支付相应对价;(3)2010年12月李明将其持有赛林泰货币出资份额580万元转让给徐胜利,徐胜利持有的600万元出资额实际系代李文军持有,2019年1月29日,上述代持解除,说明李文军作为被代持人是否存在实际支付上述600万元的付款凭证(含银行流水)。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1.请发行人说明赛林泰股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潜在权属争议,并提供当时的全体股东就赛林泰2010年12月股权调整及后续股权代持和解除代持相关事项所签署的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或相关文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结合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近日下发的《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说明《指导原则》对发行人在研产品的具体影响,并就相关风险在招股说明书中作进一步补充披露。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