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峰环境”)的首发申请将上会。三峰环境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33亿股,拟募集资金25亿元,用于“重庆市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4个项目,各项目拟投入募资分别为14亿元、3.5亿、1.5亿元、6亿元。三峰环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中信建投(32.950, 0.10, 0.30%)证券。
据三峰环境新版招股书,三峰环境2016年和2017年的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存在差异。相较原始报表,在申报财务报表中,2016年,三峰环境营业收入调增2077.41万元、净利润调增2606.16万元,累计调增期末净资产3.08亿元;2017年,三峰环境营业收入调减2582.13万元,净利润调减1071.71万元;累计调增期末净资产1031.77万元。
三峰环境招股书显示,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三峰环境营业收入分别为24.28亿元、29.70亿元、34.33亿元、20.04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7.47亿元、29.54亿元、35.43亿元、17.50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3、0.99、1.03、0.87。
同期,三峰环境的净利润分别为3.34亿元、4.67亿元、5.34亿元、2.7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92亿元、5.47亿元、7.46亿元、1.38亿元。
三峰环境负债一路攀升,特别是2018年负债激增逾20亿元。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三峰环境负债总额分别为47.94亿元、54.66亿元、75.00亿元、82.87亿元。
此外,据中国经营报报道,记者测算获知,三峰环境报告期内其有息负债逐年增加。2016-2019年上半年,有息负债分别约为30.66亿元、36.99亿元、53.64亿元、60.02亿元,三年半的时间增长近两倍。此外,记者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三峰环境及其子公司近年来共利用应收账款融资16次、银行借款23次、股权质押4次。
三峰环境资产负债率持续走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则均下滑至1以下。同期,三峰环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7.36%、57.43%、64.31%、64.98%。流动比率分别为1.04倍、0.98倍、0.82倍、0.85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91倍、0.69倍、0.70倍。
三峰环境应收账款一路攀升,应收账款净额占营收比例在2017年不及同行均值,在2018年和2019年1-6月升至同行最高。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三峰环境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5.01亿元、6.21亿元、8.67亿元、12.10亿元,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62%、20.91%、25.27%、60.38%。同行业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值分别为19.80%、23.54%、23.35%、50.40%。
三峰环境存货逐年大涨,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逐年上升。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三峰环境存货分别为2.77亿元、3.13亿元、4.67亿元、5.78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2.40%、13.66%、16.72%、17.97%。
三峰环境存在巨额关联交易。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三峰环境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金额分别为4.42亿元、3.31亿元、3913.02万元、89.12万元,关联方采购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6.46%、15.96%、1.62%、0.06%。同期,三峰环境关联销售在逐年攀升。三峰环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分别为1.37亿元、1.72亿元、2.25亿元、2.10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6%、5.80%、6.56%、10.49%。三峰环境还存在为参股公司绍兴能源3.44亿元借款、京城环保9456.52万元债务担任担保方,招股书显示,这2起担保均未履行完毕。此外,三峰环境与关联方在报告期内频繁、巨额拆借资金,金额最少的一笔200万元,最多的一笔达1亿元。
据三峰环境新版招股书,三峰环境正在进行的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达13起,包括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定作合同纠纷、招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供热蒸汽合同纠纷。其中4起涉案金额超千万,最高的2起金额分别为7042.26万元、5000万元。招股书显示,2018年7月,三峰环境全资子公司南宁三峰因诉讼事项导致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账户内被冻结的资金计入其他货币资金,截至2018年末和2019年6月30日,南宁三峰因诉讼事项而被冻结的账户内资金余额分别为4387.09万元和7102.03万元。
三峰环境是行政处罚常客。第一版招股书显示,2015年4月至2018年11月,三峰环境共计被行政处罚19次。其中2起安全生产处罚,11起环保处罚,6起其他处罚。其中1起安全生产事故还导致两人死亡的悲剧。新版招股书显示,2019年2月,三峰环境新添1起行政处罚。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拟募资25亿元
三峰环境从事垃圾焚烧发电相关业务,主营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运营、EPC建造以及垃圾焚烧发电核心设备研发制造等。
三峰环境的直接控股股东为德润环境,间接控股股东为水务资产,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德润环境直接持有三峰环境7.36亿股股份,占三峰环境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6.62%。水务资产直接持有三峰环境1.42亿股股份、占三峰环境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0.96%,通过持有德润环境54.9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三峰环境56.62%的股份,水务资产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三峰环境67.58%的股份。重庆市国资委通过德润环境、水务资产、重庆地产、西证投资间接控制三峰环境78.53%的股权。
三峰环境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33亿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拟募集资金25亿元,其中14亿元用于“重庆市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3.5亿元用于“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1.5亿元用于“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三峰环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中信建投证券。
调整2年财务数据
据三峰环境2019年8月30日报送的新版招股书,三峰环境2016年和2017年的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存在差异。
2016年,三峰环境申报财务报表中调整数额达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包括:应收账款相比原始报表调减858.2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调增2066.62万元,其他流动资产调减4116.35万元,长期应收款调减2066.62万元,固定资产调增5340.25万元,在建工程调减7157.41万元,无形资产调增1.45亿元,应付账款调增1213.69万元,预收款项调减1406.78万元,其他应付款调减1483.49万元,长期应付款调减3.47亿元,预计负债调增9730.15万元,递延收益调增2038.26万元,其他非流动负债调增2170.77万元,资本公积调减9400.96万元,盈余公积调减562.35万元,未分配利润调增2475.36万元,营业收入调增2077.41万元,营业成本调增904.4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调增598.40万元。
2017年,三峰环境申报财务报表中调整数额达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包括无形资产调增843.84万元,应付账款调增1625.98万元,其他应付款调减1571.8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调减1466.20万元,长期借款调增1466.20万元,长期应付款调减5730万元,递延收益调增2354.75万元,其他非流动负债调增2220.74万元,少数股东权益调增1457.08万元,营业收入调减2582.13万元,财务费用调减630.19万元,其他收益调增1652.74万元。
上述差异调增三峰环境2016年净利润2606.16万元;累计调增期末净资产3.08亿元。上述差异调减三峰环境2017年净利润1071.71万元;累计调增期末净资产1031.77万元。三峰环境招股书表示,上述差异事项涉及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调整的,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并按税务要求进行申报和缴纳。
三峰环境招股书显示,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三峰环境营业收入分别为24.28亿元、29.70亿元、34.33亿元、20.04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7.47亿元、29.54亿元、35.43亿元、17.50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3、0.99、1.03、0.87。
三峰环境招股书称,公司的营业收入中EPC建造业务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而对应的收款按照合同约定的节点进行,导致确认收入和销售回款存在一定的时间差。2019年1-6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87,主要为郑州设备供应项目焚烧炉到货确认收入1.47亿,该部分收入因未到收款节点尚未收回,剔除该部分款项影响后的比例为1.07。总体而言,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总体保持稳定,各年差异不大。
同期,三峰环境的净利润分别为3.34亿元、4.67亿元、5.34亿元、2.7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92亿元、5.47亿元、7.46亿元、1.38亿元。
三峰环境表示,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显著高于同期净利润,原因一方面为公司应收百果园项目、涪陵项目等项目工程款于2016年集中回款;另一方面,汕尾项目(一期)、万州项目、南宁项目等项目在2015-2016年间陆续投入生产运营,取得垃圾处置收入和电力销售收入,以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2019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系受公司部分EPC建造业务和设备销售业务结算进度影响所致。
有息负债三年半增近两倍达60亿元
三峰环境负债一路攀升,特别是2018年负债激增逾20亿元。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三峰环境负债总额分别为47.94亿元、54.66亿元、75.00亿元、82.87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21.40亿元、23.36亿元、33.84亿元、37.72亿元,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6.53亿元、31.30亿元、41.16亿元、45.14亿元。
此外,据中国经营报报道,记者测算获知,三峰环境报告期内其有息负债逐年增加。2016-2019年上半年,有息负债分别约为30.66亿元、36.99亿元、53.64亿元、60.02亿元,三年半的时间增长近两倍。此外,记者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三峰环境及其子公司近年来共利用应收账款融资16次、银行借款23次、股权质押4次。
三峰环境方面表示,为实现业务快速发展、核心竞争力提升、战略目标顺利实现,公司需要大量的前期资金投入,目前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通过银行借款获取资金。本次发行将募集资金用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峰环境资产负债率持续走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则均下滑至1以下。同期,三峰环境资产总额分别为83.57亿元、95.18亿元、116.62亿元、127.54亿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7.36%、57.43%、64.31%、64.98%。流动比率分别为1.04倍、0.98倍、0.82倍、0.85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91倍、0.69倍、0.70倍。
三峰环境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总体略有下降,资产负债率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投建项目增多,项目建设期资本投入增加所致。而公司目前融资方式与渠道单一,主要通过银行借款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用于项目建设,导致公司资金压力增加,偿债能力指标略有下降。
三峰环境表示,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而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近几年处于快速扩张期,依靠自身积累难以满足营运资金的需求。同时,公司尚未登陆资本市场,股权融资能力有限,主要通过银行借款补充日常营运资金。
应收账款一路攀升 一年一期应收账款占营收比例升至同行最高
三峰环境应收账款一路攀升,应收账款净额占营收比例在2017年不及同行均值,但在2018年和2019年1-6月升至同行最高。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三峰环境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45亿元、6.81亿元、9.47亿元、13.17亿元,坏账准备分别为4433.03万元、6058.7万元、7941.13万元、10673.53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5.01亿元、6.21亿元、8.67亿元、12.10亿元,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62%、20.91%、25.27%、60.38%。同行业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值分别为19.80%、23.54%、23.35%、50.40%。
三峰环境招股书称,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相比相差不大,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反映了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2019年6月末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提高,主要系部分项目期末未到收款节点或期后等原因所致。
三峰环境应收账款周转率始终低于同行。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三峰环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75、4.84、4.22、1.77,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算数平均值分别为5.15、5.61、5.19、2.41。
三峰环境表示,随着公司EPC建造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2016年以来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由于同行业公司业务类别结构存在一定区别,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也存在一定差异。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同行业应收账款周转率范围之内,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年年涨 存货周转率下滑至同行最低
三峰环境存货逐年大涨,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逐年上升。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三峰环境存货分别为2.77亿元、3.13亿元、4.67亿元、5.78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2.40%、13.66%、16.72%、17.97%。
三峰环境表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金额较大且占流动资产的比例逐年上升,主要原因如下:A、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共有16个项目(含二期项目)正式投入运营,从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需要购入一定的原材料满足日常运行需要,同时项目公司的设备价值较高,需要定期保养维修,需要购入一定的备品备件满足需要;B、焚烧炉属于大型非标准化专用设备且单个设备价值较高、生产周期较长,由于公司对外销售的焚烧炉设备订单持续增加,故公司期末在产品金额较大。C、报告期内,公司EPC建造业务项目较多且业务规模逐年扩大,导致公司期末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施工金额较大。
2018年末三峰环境存货相比上年末增长1.53亿元,增幅48.97%,主要为对外销售设备业务增长明显,印度设备供应项目、郑州设备供应项目等设备销售业务的在产品金额有较大增长。2019年末三峰环境存货相比上年末增长11,158.43万元,增幅23.91%,主要为福州三期EPC项目、福建仙游EPC项目、泸州二期EPC项目等项目的结算进度滞后于施工进度,以致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金额增长明显。此外,随着设备销售业务的规模增长,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相应增长。
三峰环境存货周转率在2018年和2019年1-6月大幅下滑,这一年一期,三峰环境存货周转率已降至同行最低。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三峰环境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09、7.02、6.19、2.63,行业平均值分别为6.31、7.76、14.93、10.77,行业中位数分别为6.01、7.21、9.68、10.77。
三峰环境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与行业中位数相当,处于合理水平。绿色动力(9.660, 0.06, 0.63%)存货周转率较高,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披露,绿色动力主营业务为垃圾焚烧发电,不确认EPC建造收入以及设备销售收入,其存货主要为垃圾焚烧发电所需的材料和少量备件,金额较小,故其存货周转率水平显著高于行业其他上市公司。2019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福州三期EPC项目、福建仙游EPC项目、泸州二期EPC项目等项目的结算进度滞后于施工进度,导致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金额上升。
项目运营毛利率低于同行均值
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三峰环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17%、29.96%、29.59%和31.48%。
三峰环境招股书称,公司总体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主要原因为公司毛利主要来源项目运营业务,而项目运营业务中垃圾处理量、处理单价、发电量和上网电价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均有长期约定或者有相应的产能规模设定,因此,公司报告期内项目运营毛利率水平保持相对稳定,进而保障了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稳定。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的小幅波动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方面是 EPC 建造业务收入来源的项目构成发生变化;另一方面是新增运营项目造成来自不同项目的运营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和部分项目集中收到前期能源补贴。
三峰环境表示,由于业务结构和会计处理方式的不同,公司综合毛利率与行业同类公司并不完全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由项目运营业务的毛利率决定。三峰环境列出了与同行项目运营毛利率的对比。
三峰环境项目运营毛利率连续3年低于同行均值。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三峰环境项目运营毛利率50.86%、50.53%、52.36%、53.52%。2016年-2018年,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运营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54.48%、51.01%、54.23%。
报送招股书当年分红1.4亿元
2018年12月19日,三峰环境向证监会报送首版招股书,并于2019年8月30日报送更新版招股书。在报送首版招股书前9个月,三峰环境决议分红1.4亿元。
根据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三次股东会决议,三峰环境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实收资本12.67亿元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元出资额派送现金股利1.1046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1.4亿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2版招股书均显示,三峰环境拟IPO募资25亿元,其中6亿元用于补血。
关联交易凶猛
三峰环境存在巨额关联交易。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三峰环境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金额分别为4.42亿元、3.31亿元、3913.02万元、89.12万元,关联方采购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6.46%、15.96%、1.62%、0.06%。
同期,三峰环境关联销售在逐年攀升。三峰环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分别为1.37亿元、1.72亿元、2.25亿元、2.10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6%、5.80%、6.56%、10.49%。
值得注意的是,恒瑞供热、重钢工业、重钢研究所、重钢建设4家公司既是三峰环境的关联采购方,同时又是三峰环境的关联客户。三峰环境的子公司泰兴三峰持有恒瑞供热10%的股权,并向恒瑞供热派驻一名董事和一名财务总监,三峰环境对其具有重大影响。重钢工业、重钢研究所、重钢建设均为重钢集团子公司,三峰环境设立时由重钢集团100%持股。
三峰环境还为参股公司绍兴能源3.44亿元借款、京城环保9456.52万元债务担任担保方,招股书显示,这2起担保均未履行完毕。
三峰环境招股书称,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大,资金投入集中在前两年的建设期完成,因此,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投资资金来源通常为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由于项目建设前期固定资产规模低、盈利能力尚未形成,因此通常由投资者提供连带担保的方式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支持,对于合作设立的项目公司融资,通常由各出资方根据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为保证绍兴能源、京城环保和白银三峰所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推进,公司作为股东以出资比例为限与其他投资者一同为其提供融资担保,相关担保行为已履行相应决策机构的审批程序。
此外,三峰环境与关联方在报告期内频繁、巨额拆借资金,金额最少的一笔200万元,最多的一笔达1亿元。
三峰环境于2014年4月向水务资产拆入资金1亿元,于2018年1月归还。2016年1月-2019年3月,三峰环境向白银三峰4次拆出资金,金额分别为200万元、200万元、250万元、600万元,招股书显示后2笔尚未收回。2016年、2018年,三峰环境向绍兴能源2次拆出资金,金额分别为7350万元、4900万元,第一笔转了出资,第二笔已收回。2018年5月,三峰环境向京城环保拆出资金1200万元,已于2018年10月收回。
三峰环境招股书表示,公司向水务资产拆入资金1亿元系公司控制的公司重庆同兴于2003年收到的用于建设同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补助资金,该笔资金最初由政府指定单位以长期债权投资的方式投入,投入时约定从2006年起每年收取500万元的资金使用费,待项目偿还完银行贷款本息后,归还1亿元本金。2014年4月,重庆市发改委出具《关于同兴医疗废弃物处理厂周边居民搬迁资金等有关问题的建议意见》(渝发改环函[2014]173号),将1亿元国家补助资金的债权人调整为水务资产,进而形成上述公司向水务资产的资金拆入交易。
白银三峰系三峰环境的参股公司,三峰环境向白银三峰的资金拆出,2016年系白银三峰建设期银行融资滞后的情况下所出借,2018年和2019年1-6月系白银三峰资金短缺,因此三峰环境与合作投资方按出资比例向白银三峰提供借款以满足其短期资金需求。
绍兴能源、京城环保系三峰环境的参股公司,报告期内,绍兴能源、京城环保均处于项目建设期,由于项目建设期内投资金额大导致资金需求量大,而绍兴能源、京城环保出现银行融资滞后的情况,为保证其项目建设的正常推进,三峰环境与其他投资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向绍兴能源、京城环境提供股东借款。
诉讼缠身:子公司7100万元遭冻结
据新版招股书,三峰环境正在进行的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达13起,包括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定作合同纠纷、招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供热蒸汽合同纠纷。其中4起涉案金额超千万,最高的2起金额分别为7042.26万元、5000万元。最高2起纠纷详情为:
(一)与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
2014年12月4日,三峰环境子公司三峰卡万塔、三峰科技与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一建”)投标联合体中标三峰环境子公司南宁三峰“南宁市平里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项目,并于2014年12月28日与南宁三峰签订《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EPC总承包合同为固定总价,其中土建部分总价暂定2.09亿元。2015年10月18日或之前完成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初步验收以达到工程的基本完工;未按时竣工和交付,承包商应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因未能按时建成并运营本电厂项目而可能在项目特许权协议下承担的惩罚或违约金等;工期滞后一个月内,按每天20000元累计计算,超过一个月按每天50000元累计计算,工期的误期赔偿限额不超过总合同价的5%。
2018年7月3日,广西一建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南宁三峰向其支付6,418.29万元的工程欠款和所欠工程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118.66万元。
2018年10月29日,南宁三峰就广西一建的诉讼提起反诉,认为广西一建未能按期组织施工,导致项目通过初步验收时间滞后至2016年10月28日,延误工期共315天(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0月28日)。因广西一建应支付的工期误期赔偿已超过赔偿限额,广西一建应按照误期赔偿限额支付误工赔偿费1,045.00万元。2018年12月,广西一建追加三峰卡万塔和三峰科技为本案共同被告。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宁三峰与广西一建的诉讼正在审理当中。
(二)与泰兴市扬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的诉讼。
2017年7月30日,泰兴三峰起诉泰兴市扬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泰兴三峰要求被告支付自2010年2月11日起至2016年7月27日间因被告安装的蒸汽流量计量装置存在偏差导致漏算部分的蒸汽款,款项共计人民币5,000.00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案仍在审理中,尚未结案。
第三起金额超千万的诉讼为三峰环境子公司三峰卡万塔诉三峰环境2016年第五大客户福建省丰泉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福建省丰泉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标的金额2456.75,招股书显示该纠纷进展为已立案。
第四起金额超千万的诉讼为三峰环境子公司南宁三峰诉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峰卡万塔(被告申请追加)、三峰科技(被告申请追加)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标的金额1045万元,招股书显示该纠纷进展为一审审理当中。
三峰环境招股书显示,2018年7月,子公司南宁三峰因诉讼事项导致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账户内被冻结的资金计入其他货币资金,截至2018年末和2019年6月30日,南宁三峰因诉讼事项而被冻结的账户内资金余额分别为4387.09万元和7102.03万元。
4年20起行政处罚 1起安全生产事故致2人死亡
三峰环境是行政处罚常客。第一版招股书显示,2015年4月至2018年11月,三峰环境共计被行政处罚19次。其中2起安全生产处罚,11起环保处罚,6起其他处罚。其中1起安全生产事故还导致两人死亡的悲剧。新版招股书显示,2019年2月,三峰环境新添1起行政处罚。
1、2015年4月,子公司昆明三峰发生渗滤液收集池爆燃事故,导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2015年6月18日,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就该事故出具《关于昆明重钢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4.28”昆明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收集池爆燃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云空港管复[2015]3号),将上述事故定性为一般责任事故;2015年6月23日,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云空)安监管罚[2015]C-001号),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决定给予昆明重钢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昆明三峰曾用名)25万元的行政处罚。
2、根据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8月22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泰安监管罚[2016]64号),三峰环境子公司泰兴三峰因现场作业人员对1#炉刮板机和烟气道除尘口进行动火作业,且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票证而受到警告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3、2015年5月7日,泰兴市环境保护局对泰兴三峰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15]25号),罚款6万元。处罚事由为泰兴卡万塔(系泰兴三峰前身)在2015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烟尘折算浓度超过排放标准限值。
4、2015年12月2日,泰兴市环境保护局对泰兴三峰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15]211号),要求立即停止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罚款0.32万元。处罚事由为2015年5月,泰兴卡万塔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泰兴市扬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O6),
5、2016年1月15日,泰兴市环境保护局对泰兴三峰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16]2号),限制生产三个月,在限制生产期间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并罚款10万元。处罚事由为泰兴三峰2015年三季度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超标,
6、2016年5月6日泰兴市环境保护局对泰兴三峰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16]12号),罚款10万元。处罚事由为2016年2月,泰兴卡万塔在限制生产期内进行生产,燃煤锅炉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均值超标0.25倍。
7、因2016年3月2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泰兴三峰时发现焚烧炉废气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数据无法上传,且部分设备已拆除,处罚事由为2016年6月13日,泰兴市环境保护局对泰兴三峰环保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16]25号,罚款20万元。
8、2016年10月8日,泰兴市环境保护局对泰兴三峰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16]213号),罚款236.4657万元,并停产整治,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处罚事由为2016年7月,泰兴三峰在现场检查中被发现清下(雨)水排放口水样呈酸性,且化水工段尾水未按规定进入废水预处理设施,而是直接通过清下(雨)水排放口排放。
9、2016年10月26日,泰兴市环境保护局对泰兴三峰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16]217号),要求立即停止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生产,罚款10万元。处罚事由为2016年9月,泰兴三峰在现场检查中被发现垃圾焚烧项目配套的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但未经验收,飞灰(属危险废物HW18)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项目未通过“三同时”验收。
10、2016年11月14日,泰兴市环境保护局对泰兴三峰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16]221号),限7日内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完善相应防范措施,罚款10万元。处罚事由为2016年9月,泰兴三峰在现场检查中被发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暂存点大门敞开,无法关闭,门前地面有飞灰随意扬散。
11、2016年11月29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云环罚字[2016]19号),对昆明三峰排放烟气中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超标等违法行为处以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12、2016年11月29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云环罚字[2016]25号),对三峰环境子公司大理三峰炉温历史数据保存不全、环保监测设备运行异常等违法行为处以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13、2017年10月31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云环罚字[2017]42号),对大理三峰未按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的违法行为处以责令立即公开环境信息,并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
14、因三峰环境子公司三峰卡万塔单位办公楼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安消防支队于2015年5月4日向三峰卡万塔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公(消)行罚决字[2015]0094号),作出责令三峰卡万塔办公楼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15、因三峰卡万塔将万州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的项目设计转包给城市建设研究院,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6年3月21日向三峰卡万塔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万州)建罚字(2016)第8号),作出罚款27.5万元的行政处罚。
16、因三峰卡万塔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项目部开设食堂,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涪陵区分局于2017年6月29日向三峰卡万塔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涪)餐罚[2017]21号),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5,000元,罚没5,300元的行政处罚。
17、因大理三峰未经批准施工建设,大理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2月22日向大理三峰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市国土资罚字[2017]第003号),作出罚款20,882.4元的行政处罚。
18、因大理三峰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使用高位水池占用林地。大理市森林公安局于2017年8月3日向大理三峰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市森公(治)林罚决字[2017]第0073号),作出责令于2017年10月28日前恢复原状,并罚款7,760元的行政处罚。
19、因三峰环境子公司靖江三峰存在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行为,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于2016年11月26日对公司罚款500元。
20、因三峰卡万塔承建的重庆市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现场发生脚手架存在探头板及临电线路沿地面铺设且无保护措施的情形,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9年2月27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建罚[2018]第0788-1号),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来源:中国经济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