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IPO > 同力日升IPO诸疑案待解:报告期内陷奇案 董事长成“失踪人口”

同力日升IPO诸疑案待解:报告期内陷奇案 董事长成“失踪人口”

2020-10-15

谁能想象,一个拟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同时也是一家年利润号称过亿企业的大股东兼实控人,在其IPO的报告期内,竟然会被司法部门认定为“查无此人”而成为“失踪人口”——不仅在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中查询不到其有关银行、证券、工商总局、车辆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在不动产查询系统中,其名下也没有任何房地产登记信息,就连司法向其下发拘留决定,办案人员在其住所地也未查到其人下落。

  这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并非发生在某个杜撰的故事中。

  这家拟IPO企业便是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同力日升”)。

  在经过短暂的休整后,10月15日,因国庆小长假而暂停半月的证监会发审会即将重启审核,六家拟IPO企业即将在当日召开的2020年第148次发审会上迎接发审委挑剔的目光。

  于2019年8月底正式递交IPO申报材料,在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等待之后,同力日升也成功跻身于10月15日的发审会审核企业名单之中,并将作为当日审核的最后一家拟IPO企业压轴登场。

  来自于江苏丹阳的同力日升,成立于2003年,主要从事电梯部件及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据其IPO申报稿显示,此次同力日升拟发行不超过4200万股并于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计划募资7.83亿元投向电扶梯部件生产建设项目、电扶梯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三大募投项目。

  和许多江浙一带民营企业类似,同力日升是一家不折不扣的家族企业。创始人李国平一家,包括其妻子与儿女四人,不仅持有着同力日升此次IPO前的绝大多数股份,且四人皆在企业中担任重要职务。

  虽然在三年多之前,同力日升的扣非后净利润还一直徘徊在5、6000万的水平左右,但2017年后,其业绩的突然大幅增长,并于2018年当年录得过亿的利润,这爆发的业绩无疑成为了同力日上申报IPO的最大底牌。

  2019年,同力日升的业绩增速即使相比爆发期有所放缓,但依然以1.1亿的扣非净利润为其成功上市创造着条件。

  然而,亮眼的业绩和看似并不繁复的股权结构却并不能掩盖同力日升在此次上市进程中所存在的诸多疑团。神秘股东突击入股、毛利率连续下滑等事件,早前市场对此已经有所争议,而在近日叩叩财讯获得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材料中,将同力日升实控人兼董事长李国平的真实身份又推入了重重迷雾之中。

  1) 查无此人的董事长

  现年60岁的李国平是同力日升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自2003年其一手创办同力日升之后,近20年来,其不仅是一家之长,更是这家家族式企业的灵魂人物。

  在同力日升截止到此次IPO之前,李国平直接持有同力日升45.09%的股份,其妻直接持有同力日升32.38%的股权,而其一子一女则分别同样持有4.57%的同力日升股权。除此之外,李国平还通过丹阳日升间接持有同力日升4.72%的股份,另外在同力日升的员工持股平台丹阳合力中,李国平还作为董事长持有其1.58%的股份,丹阳合力则持有同力日升3.91%的股权。

  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持股,即使不算妻子及儿女的股份,李国平在同力日升中的持股份额也已经接近50%。

  除了是同力日升的实控人兼董事长,李国平还被认定为同力日升的核心技术人员,称其主要从事机械方面的技术研究,并作为发明人获得多项发明专利。

  但就是这样一位对同力日升而言可谓举足轻重的人物,却在2018年8月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失踪人口”。正如上述所言,司法部门称通过诸多权威的查控系统皆查询不到李国平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车辆线索,其名下也无任何房地产登记信息,连到住所地查找都“查无此人”。也正是由此,李国平还被司法部门拉入了“老赖”的黑名单,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

  而此时,正是同力日升正欲向资本市场发起冲击的关键时刻。

  牵扯出这一桩董事长身份谜案的由头,还要从几年前的一桩车祸肇事案说起。

  时间暂时先回到2015年7月中旬的一个下午,在江苏省丹阳市丹桂路南侧的同力机械有限公司(即“同力日升”)门前路段处,一辆二轮摩托车因路面一辆重型普通货车影响视线而与另一辆小型越野车相撞,两车交通事故造成了路人张某某的伤残事故。

  经过丹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在该交通事故中,二轮摩托的驾驶者贺x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小型越野车的驾驶员蔡XX和重型货车的所有者秦某某负有次要责任。

  而蔡XX驾驶的这辆负有次要责任的小型越野车车主则正好是同力日升实控人兼董事长——李国平,被告蔡XX系李国平雇佣的驾驶员,在发生上述交通事故时正为履行职务行为。

  2017年6月,遭遇重创被鉴定为9级伤残的张XX将蔡XX、秦XX以及李国平等人告上了法庭,要求各方赔偿经济损失40.54万元。

  2018年3月,丹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出炉,因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小型越野车由蔡xx驾驶,但是因其发生事故是为履职行为,故应由李国平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虽然最终界定,因小型越野客车在被告太平洋(4.230, -0.03, -0.70%)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并投保了不计免赔险,李国平仅需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共计1696元。但也正是这对于李国平而言可谓的“区区小钱”,成为了牵扯出李国平身份迷雾的“导火线”。

  2018年5月,在上述交通肇事案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两个月后,因李国平等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确定的义务,于是,原告张XX又向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李国平等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本案的执行费。

  于是2018年5月16日,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向李国平等人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然经法院传票传唤,李国平等人却并未到庭履行义务,也未申报财产。

  于是,接下来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匪夷所思的一幕。

  据叩叩财讯获得的一份由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在2018年8月21日发布的一份名为《张迎发与秦国正、李国平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下称“《裁定书》”)文件显示,2018年5月16日,丹阳市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依法对被执行人李国平等人的银行、证券、互联网银行、工商总局及车辆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2018年7月13日,丹阳市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不动产查询系统查询李国平等人的财产,未发现其名下有房地产登记信息。

  2018年8月10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再次进行网络查询,仍未发现包括李国平在内的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由于李国平等人拒不申报财产,丹阳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8日依法向李国平等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同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年8月17日,因拒绝执行相关裁定,丹阳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对被执行人李国平等人拘留并罚款的决定,并到李国平住所地查找其下落,但却并未能找到其人。 

  司法部门通过权威渠道核查,结果查得名下无财产、无房产,且即使到其登记的住址也未查到其人。要知道,在2018年当年,同力日升的营收已经接近14亿,扣非净利润超过1亿,如此规模企业的实控人、董事长,竟然会在司法系统中“查无此人”,名下财产、房产、股权都“不翼而飞”。

  因为实在对“无财产、无房产”且人都凭空“消失”的李国平无可奈何,2018年8月20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只好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了终本约谈,将本案的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的依据及法律后果和享有的权利等信息告知了申请执行人,使得其不得不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申请。

  “上述事实,有各协助执行单位出具的财产查询回执、谈话笔录等证据证实。”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在《裁定书》中强调称:“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能否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具备履行能力。”

  两年时间过去了,在当时便作为一家净利润破亿的企业董事长,李国平缘何在当地司法部门正式介入的情况下都无法查阅到其名下相关财产、房产的真实信息,并被司法部门认定其为无可执行财产之人,也同时连司法部门都无法找到其人所在,这一谜案至今无解。

  “2018年正是同力日升此次IPO的报告期,也是其冲击IPO前的关键时刻,李国平的这一桩蹊跷的谜案不得不让人怀疑作为公司关键人物的他在身份上存在诸多不合规的隐患,如果其此次真的一旦上市成功,之后若上市企业遇到实控人问题,其是否又会故伎重演上演‘人间蒸发’呢?”沪上一家知名PE机构投资总监坦言。

  还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这桩将李国平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交通肇事案,也如同李国平在司法系统中消失的财产和人一样,在同力日升此次IPO的招股书中被深深地隐藏了起来,并未对外披露。

  2) 突击入股者!谁是孟林华?

  除了董事长的“查无此人”神秘事件外,在同力日升此次IPO前夕突击入股的神秘自然人身份也同样值得关注。

  在2018年12月之前,同力日升与其他江浙一带家族式企业相类似,其股权结构相对简单,除了李国平一家四口持股外,剩余的唯一持股者,便是同力日升的员工持股平台丹阳合力,除此之外,并无同力日升外部人士入股。

  2018年12月,也就是其即将申报IPO材料的几个月前,同力日升以“优化股权结构,改善公司治理机制”为由,进行了一轮增资扩股,这也是其唯一一次向外部引资。

  宜安投资、曦华投资和一个神秘的自然人也正是通过此轮同力日升IPO前的突击入股,成为了同力日升上市最大的外部受益者。

  据同力日升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8年11月26日,同力日升决定将注册资本从12000万增加至12600万,其中宜安投资、曦华投资分别以2084.6万元和1153.98认购其中的280万股和155万股,而一位名为孟林华的自然人,以1228.43万元认购剩余的165万股,三者认购的价格皆为7.445元/股。

  如果真如同力日升所言其此次的增资扩股为“优化股权结构,改善公司治理”,其引入宜安投资、曦华投资等投资机构,则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宜安投资、曦华投资两家机构的背景不可小觑。

  公开资料显示,宜安投资、曦华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作企业(有限公司),为两家关联企业。这两家成立于2017年5月前后的PE机构,不仅在资本市场中有诸多成功投资的案例,其主要投资人背景都有大有来头,多个上市公司的实控人现身投资人名单中。

  如宜安投资的的主要受益人中,包含了中装建设(7.810, -0.07,-0.89%)(SZ.002822)的控股股东,石英股份(22.270, -0.24, -1.07%)(SH.603366)实控人陈士斌先生的妻子邵静,吉宏股份(42.980, 0.57,1.34%)(SZ.002803)董事长庄浩等;曦华投资的主要受益人中,包含了珍宝岛(12.820, -0.04, -0.31%)(SH.603567)的控股股东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联明股份(11.280, 0.09, 0.80%)(SH.603006)的控股股东联明投资、日出东方(5.170, 0.03, 0.58%)(SH.603366)董事长徐新建等资本大佬。

  然而,自然人孟林华到底是何身份,能与上述两家“实力不凡”的私募同时在同力日升即将IPO之时突击入股,且是以唯一一个外部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获得比曦华投资份额更大的股权。

  在同力日升招股书(申报稿)中,并未对孟林华的身份做过多的介绍,唯一的个人信息便是省略了后四位身份证数字的信息显示,其为北京人,出生于1964年3月9日,年届56岁,通讯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

  而据企查查工商数据显示,入股同力日升的孟林华并无其他企业的参股和任职经历,其名下的股权也仅有同力日升一例。

  身处江苏丹阳千里之外的北京,很难让人想象孟林华到底与李国平或者同力日升之间是否还有其他的勾连牵扯。

  “在过去很多拟上市公司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陌生自然人持股,这些股权持股的背后,很多存在着关联人代持或利益输送等。” 上述沪上一家知名PE机构投资总监坦言,在2017年轰动资本市场的原证监会发审委员冯小树案,便是类似案件的典型,冯小树便是通过家人、亲属甚至同学的名义代持其获得拟IPO企业的入股机会,形成利益输送。

  “并不一定说只要有陌生自然人入股便一定是存在利益输送,但在IPO申报前夕的敏感时间点,企业的增资扩股,对投资者入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监管层会应该会重点考量。”上述PE机构总监表示。

  可以测算一下,如果此次同力日升IPO成功成行,以其此次计划发行4200万股募集7.83亿资金规模测算,其IPO的发行价格约在18.64元/股。这也就意味着,即使除去上市后的二级市场溢价,自然人孟林华持有的165万股市值便将达到3075万,其获利便将近2000万元。

  10月15日,带着诸多疑团的同力日升IPO即将登上证监会发审会接受发审委审核,在一度连当地司法机构都无法查证个人情况并“查无此人”的董事长李国平的带领下,这家家族企业能否通过顺利通过审核,在家族财富爆发的同时,也让神秘自然人一夜暴富?答案即将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