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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能源:向“尚未成立”客户进行大额销售

2021-07-13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能源)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3个项目:

  恒盛能源曾于2017年8月15日在新三板挂牌,自2020年6月22日公告IPO获受理开始至今停牌。

  恒盛能源是以煤炭和生物质作为燃料,通过热电联产方式生产蒸汽和电力,承担供热范围内园区工业用户的蒸汽供应,并将所生产的电力出售给国家电网和当地企业。据历年发布的《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衢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报告期内恒盛能源均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

  2018年3月5日,恒盛能源还因2016年期间未严格执行环保电价政策,存在烟气排放浓度超过限值时段执行环保电价的违法事实,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环保电价款71313.40元的行政处罚。

  在恒盛能源的招股书里,公司详细披露了主要客户及合作情况。其中称,浙江亿邦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是公司主要客户之一,自2007年至2018年有合作。但公开资料显示,浙江亿邦特种纸业有限公司2007年根本没有成立,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18日。比恒盛能源披露的合作开始日期整整晚了3年。恒盛能源3年间如何向一家尚未成立的企业销售?对此该公司并未接受记者采访。

  除此之外,恒盛能源在招股书中还披露,发行人董事长余国旭曾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诸葛慧艳受贿案,诸葛慧艳受贿罪于2019年经浙江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恒盛能源董事长余国旭在诸葛慧艳任职期间,曾向其提供过财物折合人民币17.0986万元。

  对此,恒盛能源在招股书中披露,在案件调查期间,余国旭积极主动协助调查,如实向办案人员说明情况,相关机关未就余国旭向诸葛慧艳提供资金、财务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未对余国旭予以立案,未追究余国旭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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