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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食品抽检1%批次不合格 永辉超市3批次鱼登黑榜

2020-08-07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5日讯 (记者 马先震 孙辰炜)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于今日公示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6期)显示,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10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8.240,-0.12, -1.44%)、酒类等17类食品,合格样品50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经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不合格批次率为0.98%。其中,知名上市企业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3次出现在不合格名单中。 

  上述抽检结果显示,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10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酒类等17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0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兽药残留。 

  本次检查发现,黑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庆经六街店出售的3批淡水鱼恩诺沙星含量抽检均不合格。3批淡水鱼产品均为2020年5月22日购进,不合格项目皆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并由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检验。恩诺沙星标准值应为≤100μg/kg,其中,1批次淡水鱼为银柳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97.6μg/kg;1批次淡水鱼为鲤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149.0μg/kg;1批次淡水鱼为鲫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190.10μg/kg。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用于治疗细菌性感染有良好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鱼中的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μg/kg。造成恩诺沙星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使用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等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后,休药期不足所致。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量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黑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庆经六街店成立于2016年10月20日,负责人为梁学武。黑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2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蔡矛盾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该公司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永辉超市”,601933.SH)全资子公司。永辉超市成立于2001年4月13日,注册资本95.16亿元,于2010年12月15日在上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3月31日,牛奶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9.13亿股,持股比例19.99%。 

  永辉超市2020年一季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总资产达到525.74亿元,同比增长0.42%;营收实现292.57亿元,同比增长31.57%;归母净利润实现15.68亿元,同比增长39.47%;扣非净利润实现12.90亿元,同比增长28.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实现42.12亿元,同比增长1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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