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2月16日,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首发上会获通过。倍轻松是一家专注于健康产品创新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倍轻松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54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4.97亿元,其中2.79亿元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占本次拟募资额的56.09%;此外,8801.08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5010.00万元用于“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800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安信证券是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倍轻松2018年、2019年营收、净利增速不相匹配。2019年净利增速相比2018年大幅放缓,今年上半年净利大跌45%。2018年、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2.11%、36.64%,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19.76%、21.44%,扣非净利分别同比增长120.50%、20.19%。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倍轻松营业收入分别为3.57亿元、5.08亿元、6.94亿元、3.30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96亿元、5.23亿元、6.89亿元、3.6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052.12万元、4509.72万元、5476.71万元、1161.1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969.65万元、4343.01万元、5219.93万元、789.7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71.38万元、3809.40万元、3895.70万元和1254.26万元。
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2亿元,同比增长13.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0.10万元,同比增长11.60%。
倍轻松本次拟募资净额为4.97亿元,远超过公司各期总资产。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倍轻松资产总计分别为1.64亿元、2.66亿元、3.73亿元、3.48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1.41亿元、2.38亿元、3.30亿元、3.06亿元,占比分别为86.02%、89.43%、88.27%、88.05%。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39亿元,负债总额为1.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96亿元。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倍轻松负债合计分别为1.16亿元、1.50亿元、2.11亿元、1.73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1.09亿元、1.46亿元、2.08亿元、1.71亿元,占比分别为93.80%、97.70%、98.85%、98.61%。
作为一家智能便携按摩器企业,倍轻松拟登陆科创板。但近3年半,倍轻松研发费用合计刚刚够亿元,而同期销售费用合计达7.46亿元,为同期研发费用的7.39倍。此外,倍轻松的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马学军为职高学历,为倍轻松的4位核心技术人员之一。简历显示,马学军出身销售。倍轻松另3名核心技术人员均为本科学历。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倍轻松研发费用分别为1866.14万元、2557.80万元、4065.67万元、1610.62万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奥佳华(13.740, 0.58, 4.41%)研发费用分别为1.35亿元、1.83亿元、2.27亿元、1.37亿元,石头科技(998.510, 3.52, 0.35%)研发费用分别为1.06亿元、1.17亿元、1.93亿元、1.05亿元。3年半,倍轻松研发费用合计1.01亿元,奥佳华研发费用合计6.81亿元,为倍轻松研发费用的6.74倍;石头科技研发费用合计5.21亿元,为倍轻松研发费用的5.16倍。
倍轻松的销售费用占营收的比例已经超过4成。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倍轻松的销售费用分别为1.29亿元、1.83亿元、2.87亿元、1.48亿元,合计7.46亿元。各期,倍轻松的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6.07%、36.01%、41.28%、44.79%。
今年上半年,倍轻松员工减少74名。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倍轻松在册正式员工总数分别为639人、739人、906人和832人。
截至2020年6月末,倍轻松832名员工中,销售人员达588人,占总人数的比例达70.67%;研发人员为70人,占比8.41%;管理人员为56人,占比6.73;生产人员为118人,占比14.18%。
令人费解的是,营收规模为同行最小,研发投入也远远低于同行的倍轻松毛利率却3年半均为同行之冠。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倍轻松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5.29%、58.19%、60.93%、57.81%,2家规模远超倍轻松的同行毛利率算术平均值分别为29.32%、32.52%、36.67%、43.07%,其中奥佳华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7.00%、36.25%、37.22%、37.26%,石头科技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1.64%、28.79%、36.12%、48.88%。
各期,奥佳华营业收入分别为42.94亿元、54.47亿元、52.76亿元、27.86亿元,石头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11.19亿元、30.51亿元、42.05亿元、17.76亿元。同期倍轻松营业收入分别为3.57亿元、5.08亿元、6.94亿元、3.30亿元。
据招股书披露,2017年3月-2020年7月,近3年半时间,倍轻松受到的行政处罚达28次。
2017年,倍轻松3度因签发空头支票遭央行处罚。2017年3月-2020年7月,倍轻松因违反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的行政处罚达22起。2017年、2019年、2020年,倍轻松3度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其中最近的一次处罚原因为公司子公司正念智能生产的“3D揉捏按摩披肩”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处罚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倍轻松,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智能便携按摩器厂商拟科创板募资近5亿元马学军持股71%前妻持股7%
倍轻松是一家专注于健康产品创新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主要经营自主品牌“breo”与“倍轻松”系列产品,同时为其他知名品牌企业提供ODM定制产品。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公司眼部、颈部、头部及头皮四大类智能便携按摩器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保持在较高水平,合计占比分别为73.76%、76.35%、80.13%及81.26%。其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26.24%、23.65%、19.87%、18.74%。
马学军系倍轻松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马学军直接持股2484.85万股,持股比例为53.75%。此外,马学军还持有赫廷科技80.00%的股权并担任赫廷科技的执行董事,系赫廷科技实际控制人,其通过赫廷科技间接控制公司9.95%的股份;马学军持有日松管理80.00%的出资并担任日松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日松管理实际控制人,其通过日松管理间接控制公司5.82%的股份;马学军持有倍润投资40.22%出资额并担任倍润投资执行董事,系倍润投资实际控制人,其通过倍润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05%的股份。综上,马学军合计控制公司70.57%股份。
此外,汪荞青持有倍轻松343.68万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比例为7.43%。马学军和汪荞青曾系夫妻关系,二人已于2014年8月办理了离婚手续。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育有一女,尚未成年,离婚后均未再婚。汪荞青现担任公司董事、文化师。
马学军现任倍轻松的董事长、总经理,为职高学历,做销售出身。马学军和汪荞青简历如下:
马学军:男,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职高学历。1993年8月至1994年12月就职于台湾富豪食品有限公司业务部,任销售主管;1995年2月至1996年2月就职于深圳西格玛销售中心,任销售经理;1996年9月至2001年9月就职于深圳市倍轻松保健用品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倍轻松保健用品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1年8月至今就职于轻松有限、轻松股份及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曾荣获2014年《快公司》“中国商业最具创意人物100奖”等荣誉。
汪荞青:女,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英语专业(商务方向)。1997年7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深圳市倍轻松保健用品实业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今就职于轻松有限、轻松股份及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文化师,负责发行人的企业文化建设。目前,汪荞青还担任深圳市树与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倍轻松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54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4.97亿元,其中2.79亿元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占本次拟募资额的56.09%;此外,8801.08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5010.00万元用于“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800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安信证券是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净利增速大幅放缓
倍轻松2018年、2019年营、净利增速不相匹配。2019年净利增速相比2018年大幅放缓,今年上半年净利大跌45%。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倍轻松营业收入分别为3.57亿元、5.08亿元、6.94亿元、3.3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052.12万元、4509.72万元、5476.71万元、1161.1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969.65万元、4343.01万元、5219.93万元、789.74万元。
同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96亿元、5.23亿元、6.89亿元和3.6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71.38万元、3809.40万元、3895.70万元和1254.26万元。
2018年、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42.11%、36.64%,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19.76%、21.44%,扣非净利分别同比增长120.50%、20.19%。
招股书称,公司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3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37%;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9.74万元,较去年同期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孰低数下降45.28%。
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2亿元,同比增长13.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0.10万元,同比增长11.60%。
公司预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约为7.8亿元至8.2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12.37%至18.14%;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800万元至6300万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6.27%至15.44%;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5300.万元至5800万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1.53%至11.11%。
拟募资额远超总资产:截至今年9月末总资产3.4亿元
倍轻松本次拟募资净额为4.97亿元,远超过公司各期总资产。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倍轻松资产总计分别为1.64亿元、2.66亿元、3.73亿元、3.48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1.41亿元、2.38亿元、3.30亿元、3.06亿元,占比分别为86.02%、89.43%、88.27%、88.05%。
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503.74万元、7802.35万元、8486.09万元和7264.9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分别为3432.25万元、7539.66万元、7859.41万元、6289.63万元。
以上同期,公司负债合计分别为1.16亿元、1.50亿元、2.11亿元、1.73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1.09亿元、1.46亿元、2.08亿元、1.71亿元,占比分别为93.80%、97.70%、98.85%、98.61%。
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2000.00万元、1860.00万元、2645.54万元和2630.00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39亿元,负债总额为1.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96亿元。
上半年存货1亿元应收账款5341万元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
公司应收账款占营收比例逐年上涨。各期末,倍轻松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566.09万元、5476.00万元8529.87万元和5340.7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8%、10.78%、12.29%和16.20%。
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219.68万元、771.50万元、872.90万元和865.20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6.16%、14.09%、10.23%和16.20%。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为129.67万元、677.82万元、751.26万元、716.26万元,计提理由包括未决诉讼,预计收回可能性较小;已结案,无可供执行财产和有回款风险。
各期,倍轻松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9.66次、11.24次、9.91次和9.51次,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37.28天、32.04天、36.32天和37.85天。各期,同行应收账款周转率算术平均值分别为5.62次、7.50次、9.96次、12.42次。
倍轻松招股书称,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近,主要系受销售模式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线下门店收入占比不断提高,平均为34.40%,而奥佳华ODM销售占比较高,石头科技主要是小米模式销售,即客户为小米,线下直销占比很低,相对而言,线下门店直销模式基本不产生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2020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线下门店直销收入及占比下降,因而降低了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倍轻松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700.84万元、7379.70万元、10273.07万元和10378.05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8.72%、27.71%、27.51%和29.86%。公司存货占资产总额比重较高。
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70次、3.41次、2.94次和2.56次,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算术平均值分别为13.60次、8.70次、6.42次、4.49次。
招股书称,公司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主要系随着线上直销和线下直销收入及其占比的不断提高,公司充分备货。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生产模式存在差异所致。石头科技主要实行以订单拉动整个供应链系统的生产模式,不会提前大量备货和生产;奥佳华ODM出口销售占80%左右,因而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提高了存货的周转速度;而公司线上直销和线下直销收入及其占比不断提升,须备足存货以为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提高做好铺垫,因而降低了存货的周转速度。
3年1期研发费用仅1亿元职高学历实控人为核心技术人员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倍轻松研发费用分别为1866.14万元、2557.80万元、4065.67万元、1610.62万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奥佳华研发费用分别为1.35亿元、1.83亿元、2.27亿元、1.37亿元,石头科技研发费用分别为1.06亿元、1.17亿元、1.93亿元、1.05亿元。
3年1期,倍轻松研发费用合计1.01亿元,奥佳华研发费用合计6.81亿元,为倍轻松研发费用的6.74倍;石头科技研发费用合计5.21亿元,为倍轻松研发费用的5.16倍。
值得注意的是,倍轻松的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马学军为职高学历,为倍轻松的4位核心技术人员之一。简历显示,马学军出身销售。倍轻松另3名核心技术人员均为本科学历。
3年1期销售费用7.5亿元本次56%募资用于营销
倍轻松的销售费用占营收的比例已经超过4成。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倍轻松的销售费用分别为1.29亿元、1.83亿元、2.87亿元、1.48亿元,合计7.46亿元,达同期研发费用的7.39倍。各期,倍轻松的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6.07%、36.01%、41.28%、44.79%。
从本次募投项目看,倍轻松对销售的倚重将延续下去。倍轻松本次拟募资投入最多的项目是“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投入募资金额为2.79亿元,占本次拟募资额的比例达56.14%。
规模落后同行垫底 毛利率狂甩同行夺冠
令人费解的是,营收规模为同行最小,研发投入也远远低于同行的倍轻松毛利率却3年1期为同行之冠。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倍轻松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5.29%、58.19%、60.93%、57.81%,2家规模远超倍轻松的同行毛利率算术平均值分别为29.32%、32.52%、36.67%、43.07%,其中奥佳华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7.00%、36.25%、37.22%、37.26%,石头科技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1.64%、28.79%、36.12%、48.88%。
各期,奥佳华营业收入分别为42.94亿元、54.47亿元、52.76亿元、27.86亿元,石头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11.19亿元、30.51亿元、42.05亿元、17.76亿元。同期倍轻松营业收入分别为3.57亿元、5.08亿元、6.94亿元、3.30亿元。
倍轻松招股书称,可比公司与公司在销售区域、销售渠道及产品定位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毛利率的差异,具体分析如下:A、销售区域。可比公司的海外销售占比较高,奥佳华2017年度至2019年度平均外销占比为78.10%,而公司同期平均外销占比为14.03%,远低于可比公司。由于外销的毛利率低于国内销售,可比公司因外销占比较高而拉低了其综合毛利率;B、销售渠道。可比公司奥佳华存在大量的ODM业务,石头科技也存在较多的小米模式收入,即通过小米定制模式进行销售,而公司的销售以直销渠道为主,ODM业务占比很低,直销渠道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毛利率更高;C、产品定位。公司的产品定位较为高端,且拥有倍轻松自主品牌,享有较强的自主定价权,毛利率相对较高。
上半年员工减少74名员工中7成为销售人员
今年上半年,倍轻松员工减少74名。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倍轻松在册正式员工总数分别为639人、739人、906人和832人。
截至2020年6月末,倍轻松832名员工中,销售人员达588人,占总人数的比例达70.67%;研发人员为70人,占比8.41%;管理人员为56人,占比6.73;生产人员为118人,占比14.18%。
拟募资开248家直营店
销售渠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占比在高速增长,截至今年上半年已有近6成收入在线上实现。2017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倍轻松线上销售实现的收入分别为1.05亿元、1.71亿元、2.79亿元、1.97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9.39%、33.70%、40.26%和59.99%。
同期,公司线下直销收入分别为1.17亿元、1.76亿元、2.46亿元和7566.76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32.94%、34.71%、35.55%和22.99%。
各期,公司线下直营店收入占公司合并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38%、29.89%、30.71%和16.37%。各期,公司直营店业务实现的营业利润分别为1416.76万元、3393.90万元、3698.99万元和-1602.12万元,2020年1-6月直营店业务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出现亏损。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在全国各地新设248家直营门店,以进一步扩大公司营销网络。具体计划为第一年新增门店60家,第二年新增门店80家,第三年新增门店108家。
各期末,公司门店数量分别为91家、111家、150家、153家。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设有153家线下直营门店。公司门店主要设在香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郑州等重要城市的机场、高铁站和中高端商场。
倍轻松招股书称,随着物联网时代的来临,线上电子商务高速发展,加之线上消费群体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较高,线上渠道按摩器具销售增长速度较快。公司现有及未来拟开设的门店,将会面临一定的线上销售的竞争风险,进而出现门店业务经营不及预期的风险。
同时招股书表示公司存在直营店业务业绩不达预期风险。公司线下直营店业务由于门店租金、人员薪酬等固定支出较大,一旦其销售收入不达预期,将对直营店业务的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
3年半遭行政处罚28次
据招股书披露,2017年3月-2020年7月,近3年半时间,倍轻松受到的行政处罚达28次。
2017年,倍轻松3度因签发空头支票遭央行处罚。2017年3月-2020年7月,倍轻松因违反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的行政处罚达22起。2017年、2019年、2020年,倍轻松3度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其中最近的一次处罚原因为公司子公司正念智能生产的“3D揉捏按摩披肩”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处罚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
报告期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处罚3次:
2017年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发行人作出“(深人银票罚)罚字2017第0071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发行人因2011年7月曾签发空头支票(支票金额79,488.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对发行人处以3,974.40元罚款。
2017年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发行人作出“(深人银票罚)罚字2017第0071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发行人因2011年8月曾签发空头支票(支票金额99,587.8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对发行人处以4,979.39元罚款。
2017年6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发行人作出“(深人银票罚)罚字2017第00746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发行人2011年7月曾签发空头支票(支票金额243,910.76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因发行人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减轻处罚,对发行人处以4,878.22元罚款。
报告期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3次:
2020年6月17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东市监罚[2020]Z6061702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发行人子公司正念智能生产的“3D揉捏按摩披肩”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正念智能作出停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3D揉捏按摩披肩”,并处罚款89,100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1月16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东工商凤告字[2019]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发行人东莞第一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公示2017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发行人东莞第一分公司作出罚款6,000元的处罚。
2017年11月14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深市质华市监罚字[2017]006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发行人子公司体之源科技因在促销时虚假提高原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没收体之源科技违法所得174元,并对体之源科技作出罚款174元的处罚。
报告期内,因违反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的行政处罚22起:
2020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对上海倍轻松杭州第一分公司处罚100元,处罚原因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印花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萧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对上海倍轻松杭州第一分公司处罚200元,处罚原因为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个人所得税未按期进行申报。
2020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鼓楼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对发行人福州分公司处罚100元,处罚原因为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2020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对发行人厦门分公司处罚1500元,处罚原因为发票丢失。
2020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湖里区税务局对发行人厦门分公司处罚6000元,处罚原因为未按期申报纳税。
2020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对北京倍轻松青岛分公司处罚200元,处罚原因为未按规定缴销发票。
2020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盘龙区税务局联盟税务分局对发行人昆明第二分公司处罚200元,处罚原因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税务资料;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购销合同印花税。
2020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包河区税务局对上海倍轻松合肥第二分公司处罚100元,处罚原因为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蜀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对上海倍轻松合肥第一分公司处罚100元,处罚原因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对倍轻松健康科技处罚50元,处罚原因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未按期申报。
201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对轻松共享(已注销)处罚100元,处罚原因为注销时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
201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对发行人西安分公司处罚100元,处罚原因为未按期申报纳税。
2018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新城区税务局西一路税务所对武汉倍轻松西安第一分公司处罚100元,处罚原因为未按期申报纳税。
201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盘龙区税务局对发行人昆明第二分公司处罚200元,处罚原因为企业所得税未按期申报。
2018年1月,太原市小店区国家税务局北格税务分局对发行人太原分公司处罚200元,处罚原因为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2017年10月,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沙井税务所对发行人宝安分公司处罚800元,处罚原因为未按期申报纳税。
2017年10月,深圳市宝安区地方税务局沙井税务所对发行人宝安分公司处罚800元,处罚原因为未按期申报纳税。
2017年9月,长沙市开福区国家税务局对深圳倍轻松长沙分公司处罚500元,处罚原因为未按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2017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对北京倍轻松处罚50元,处罚原因为未按期申报纳税。
2017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对北京倍轻松顺义第二分店处罚200元,处罚原因为企业所得税未按期申报。
2017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对发行人西安分公司处罚200元,处罚原因为未按期申报纳税。
2017年3月,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对倍轻松健康科技处罚20元,处罚原因为地税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