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9月17日,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首发申请将上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西部证券(9.300,0.02, 0.22%)。
声迅股份主要为客户提供安防解决方案和安防运营服务,具体包括智能监控报警解决方案、监控报警运营服务、智能安检解决方案、安检运营服务。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
声迅股份拟在深交所中小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04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5.20亿元,分别用于“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声迅股份本次募资中将有2.9亿元用于场地购置和补血。“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投入募资2.84亿元,其中场地购置1.2亿元,具体为拟在北京购置办公场地。“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拟投入募资1.66亿元,其中场地购置1亿元,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实验室标准对实验场地进行装修和建设。“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资为7000万元。
声迅股份营收、净利增速不相匹配。2017年、2018年,声迅股份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95.35%、-15.66%,净利分别同比增长255.82%、1.40%。各期声迅股份净利润的现金含量较差,经营净现金流在2017年和去年上半年均为负。
2016年至2019年1-6月,声迅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入1.93亿元、3.76亿元、3.17亿元、0.75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23亿元、2.52亿元、3.63亿元、1.0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056.43万元、7317.24万元、7419.86万元、289.0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9.93万元、-1476.03万元、5163.01万元、-824.40万元。各期公司净利润现金含量(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利润)分别为0.16、-0.20、0.70和-2.85。
声迅股份应收账款占营收的比例逐年提升,在去年上半年远超同期营收。并且除2017年外,2016年、2018年、2019年1-6月,声迅股份逾期应收账款均超同期净利。
2016年至2019年1-6月,声迅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0.73亿元、2.51亿元、2.41亿元、2.1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1.69%、61.49%、68.41%、260.51%。其中,各期信用期外应收账款分别为0.51亿元、0.56亿元、1.26亿元、1.63亿元,占比分别为69.45%、22.51%、52.18%、75.77%。
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声迅股份净资产收益率下滑猛烈。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声迅股份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0.36%、52.65%、37.65%、0.45%。
2017年、2018年,声迅股份员工人数分别减少75人、80人,2年减少155人。2019年1-6月,声迅股份员工人数增加17人,但相比2016年,声迅股份2年半员工人数减少138人或16.35%。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声迅股份员工人数分别为844人、769人、689人、706人。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声迅股份,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安防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商二冲IPO 拟中小板募资逾5亿元大头用于买楼补流
声迅股份主要为客户提供安防解决方案和安防运营服务,具体包括智能监控报警解决方案、监控报警运营服务、智能安检解决方案、安检运营服务。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
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安防解决方案收入占比分别为40.10%、64.15%、57.49%、21.92%,安防解决方案包括监控报警系统和安检系统;安防运营服务收入占声迅股份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90%、35.85%、42.51%、78.08%,安防运营服务包括监控报警服务和安检服务。
江苏天福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959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8.21%,为声迅股份的控股股东。
谭政和聂蓉夫妇为声迅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谭政直接持有公司1173.54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9.12%,聂蓉直接持有公司380.16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19%,且谭政通过天福投资间接控制公司48.21%的股份,故谭政、聂蓉二人合计控制公司73.52%的股份。
谭政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聂蓉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二人简历如下:
谭政:男,196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8月至1987年8月,任湘潭矿业学院自动化系助教;1989年9月至1994年1月任北京星河智能计算机研究所所长;1994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声迅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声迅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聂蓉:女,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项目经理。1984年8月至1991年7月,任湖南长沙机电部第四十八研究所工程师;1991年8月至1993年12月,任广东星河电子总公司工程师;1994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声迅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声迅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此外,谭政和聂蓉之子谭天直接持有公司132万股,持股比例为2.15%,并持有天福投资23.64%的股份。谭政之外甥女李夏持有64.6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5%;聂蓉之妹妹聂红持有102.96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68%。
声迅股份拟在深交所中小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04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5.20亿元,分别用于“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西部证券。
声迅股份本次募资中将有2.9亿元用于场地购置和补血。
“运营服务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投入募资2.84亿元,其中场地购置1.2亿元,具体为拟在北京购置办公场地。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拟投入募资1.66亿元,其中场地购置1亿元,装修费用375万元,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实验室标准对实验场地进行装修和建设。
“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资额为7000万元。
本次系声迅股份第二次冲击IPO,声迅股份曾于2017年12月8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但之后声迅股份撤回首次IPO申报。
营收净利增速不匹配 净利现金含量弱
2016年至2019年1-6月,声迅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入1.93亿元、3.76亿元、3.17亿元、0.75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23亿元、2.52亿元、3.63亿元、1.0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056.43万元、7317.24万元、7419.86万元、289.0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9.93万元、-1476.03万元、5163.01万元、-824.40万元。
声迅股份营收、净利增速不相匹配。2017年、2018年,声迅股份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95.35%、-15.66%,净利分别同比增长255.82%、1.40%。
各期声迅股份净利润的现金含量较差,经营净现金流在2017年和2019年上半年均为负。各期公司净利润现金含量(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利润)分别为0.16、-0.20、0.70和-2.85。
据声迅股份招股书,公司主要为金融、轨道交通、城市公共安全的行业用户提供安防整体解决方案,上述客户多在每年上半年制订投资预算与采购计划,并履行内部审批和招标程序,验收和结算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实现。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公司第四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48.42%、61.39%及57.22%,公司收入存在较大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声迅股份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一定的波动。2017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为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大,但项目回款存在一定滞后性。
去年上半年应收账款超营收 2年1期逾期应收账款超净利
声迅股份应收账款占营收的比例逐年上升,在去年上半年远超同期营收。并且除2017年外,2016年、2018年、2019年1-6月,声迅股份逾期应收账款均超同期净利。
2016年至2019年1-6月,声迅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0.73亿元、2.51亿元、2.41亿元、2.1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1.69%、61.49%、68.41%、260.51%。
其中,各期信用期外应收账款分别为0.51亿元、0.56亿元、1.26亿元、1.63亿元,占比分别为69.45%、22.51%、52.18%、75.77%。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056.43万元、7317.24万元、7419.86万元、289.08万元。
声迅股份招股书称,大量的应收账款未在信用期限内收回,主要原因为集成项目的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轨道交通及公用事业企业,此类单位资金拨付的审批和控制流程较长,部分项目还需要等待建设方根据项目整体进度统一调度安排,销售款项的收回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截至2019年6月30日,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较2018年末进一步提升,主要原因为2018年年底确认的部分项目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回,从而超出公司的信用期。
各期,声迅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11、2.07、1.20、0.61,行业平均数分别为3.00、2.72、2.42、1.70。
声迅股份表示,考虑长期应收款后,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但仍在合理范围内,如果从个别公司的角度来看,汉邦高科(13.420, -0.62, -4.42%)、东方网力和中威电子(7.720, -0.25, -3.14%)周转率均低于发行人。公司应收款项回款较慢与客户性质及其付款审批流程较长有较大关系。2018年末公司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当年收入有所下降,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降低。
ROE剧烈下滑
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声迅股份净资产收益率下滑猛烈。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声迅股份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0.36%、52.65%、37.65%、0.45%。
声迅股份招股书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从募集资金到位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将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出现下降。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公司的研发能力、产品水平、营销能力、服务能力都将得到明显的提升,这将对公司未来的收益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积极的影响。随着募投项目产能的释放,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届时也将得到显著改善。
员工2年半减少138人
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声迅股份员工人数分别为844人、769人、689人、706人。
2017年、2018年,声迅股份员工人数分别减少75人、80人,2年减少155人。2019年1-6月,声迅股份员工人数增加17人,但相比2016年,声迅股份员工人数减少138人或16.35%。
去年上半年短期借款超货币资金
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声迅股份负债合计分别为1.40亿元、2.27亿元、1.68亿元、1.22亿元。
截至去年上半年,声迅股份的短期借款超同期货币资金。各期,声迅股份短期借款分别为5500万元、5000万元、7000万元、6500万元,同期货币资金分别为7732.73万元、4581.81万元、9610.42万元、5076.96万元。
各期,声迅股份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82%、56.85%、42.40%、36.71%;同期行业均值分别为31.27%、33.04%、35.14%、33.31%。流动比率分别为1.45、1.59、2.17、2.47,行业平均数分别为3.13、2.78、2.36、2.62;速动比率分别为1.07、1.28、2.01、2.22,行业平均数分别为2.66、2.32、2.00、2.14。
声迅股份招股书表示,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缺少长期负债,目前主要通过流动负债满足业务快速增长对资金的需求。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增大和日常运营资金投入增加,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商业信用等融资方式进行筹资,而可比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股权融资方式较大程度的降低了整体负债水平。
3年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
2016年-2018年3年里,声迅股份研发费用率均低于同行,2019年上半年反超同行均值。
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声迅股份研发费用分别为1466.12万元、1862.51万元、1644.87万元、1144.5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61%、4.95%、5.18%、15.26%。同行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11.83%、10.72%、11.00%、14.36%。
声迅股份招股书称,2016年、2017年、2018年,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主要是作为非上市公司,公司在资金实力与融资渠道方面与上市公司有一定的差距。公司根据现阶段自身的资金实力及融资情况来统筹安排研发投入,2016年、2017年、2018年,研发费用支出分别为1466.12万元、1862.51万元、1644.87万元,基本保持稳定,目前的研发投入规模基本能够满足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大、融资渠道的拓展和资金实力的增强,公司将加大对研发的投入以保障公司的发展。2019年1-6月,发行人研发支出为1144.53万元,研发费用率为15.26%,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研发费用率,主要原因为公司2019年上半年加大了研发投入。
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
声迅股份各期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声迅股份销售费用分别为1525.67万元、2261.54万元、1902.72万元、865.6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7.92%、6.01%、5.99%、11.54%。同行销售费用率平均数分别为12.25%、10.91%、10.87%、13.65%,同行销售费用率中位数分别为11.56%、9.77%、8.99%、13.43%。
声迅股份招股书称,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本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其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以提供安防整体解决方案为主,较少以单项产品进行销售,所需销售人员数量较少。同时公司秉承解决方案和运营服务互相促进的双轮驱动战略,通过持久服务不断深化对客户需求的理解,并持续预研技术以满足客户需求,增加客户粘性,因此销售费用率较低。
毛利率反超同行均值
声迅股份毛利率在2016年稍微低于同行,但在此后的2年1期反超同行。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声迅股份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48%、46.85%、47.64%、44.19%,行业平均数分别为44.51%、43.17%、41.90%、41.44%。
声迅股份表示公司综合毛利率逐年略有增长。其中安防运营服务的毛利率呈现稳定增长态势,安防解决方案中监控报警系统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而安检系统毛利率在2017年提高至65.38%,主要原因系公司2017年实施的安检系统项目中,首次采用公司提供的“轨道交通智能安检系统”安防解决方案,属于行业内的创新解决方案,且项目中使用公司自主研发产品比例较高,因此毛利率相对较高。
6年分红9800万元
声迅股份在2014年-2019年6度决议分红,合计分红9820.8万元。
201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确定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3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841.4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15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确定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3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841.4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1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确定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3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227.6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17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确定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3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227.6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18年6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确定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3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841.4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19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确定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3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841.4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薪酬福利主管犯职务侵占罪 被判刑1年
2020年8月3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刘林龙职务侵占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5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林龙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从本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自2019年10月23日起至2020年10月22日止。)责令被告人刘林龙退赔被害单位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十六万三千九百八十五元。扣押于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永丰派出所的黑色荣耀手机、黑色苹果手机(型号A1660)各一部,予以没收。
判决书显示,刘林龙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主管,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9年10月23日被羁押,同年11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1月至10月间,被告人刘林龙利用在被害单位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丰贤中路7号)担任薪酬福利主管,负责被害单位员工工资申报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两名非本公司员工唐某、陈某的工资发放明细,虚增工资的方式,使得被害单位分别向陈某、唐某二人发放“工资”共计人民币163985元,后钱款全部被被告人刘林龙取出个人使用。
被害单位审计过程中发现上述情况后报案,被告人刘林龙于同年10月23日经民警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现涉案钱款尚未退赔。
被告人刘林龙辩护人发表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刘林龙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的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本案侵占数额相对较小,社会危害性较轻;愿意退赔,再犯可能小,家庭困难,希望法庭能够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林龙利用担任薪酬福利主管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林龙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刘林龙到案后及在庭审过程中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本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其辩护人关于其系自首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害单位报案后,民警立即到单位将被告人刘林龙抓获,依法传唤其到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进一步审查,故被告人刘林龙不具有自首情节,辩护人的此点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辩护人的其余相关辩护意见,法院酌予采纳。
2016年曾成被执行人
天眼查显示,2016年1月14日,声迅股份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成为被执行人,案号(2016)京0108执649号,执行标的13313.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