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中央宣传部等2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深化文化领域改革开放、培育文化贸易竞争新优势、激活创新发展新动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拓展合作渠道网络、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保障等七方面提出28项任务措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7月21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1年,我国对外文化贸易额首次突破2000亿美元,同比增长38.7%。为深入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文化贸易发展的总体部署,把握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商务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各地方抓好《意见》落实,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再上新台阶。
“文化贸易是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文化传播与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星图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针对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多方面建议,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外贸与产业的升级,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打造新的贸易增长点。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记者表示,《意见》主要有四方面亮点:一是明确了近期我国对外文化贸易的思想和原则,为我国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二是将对外文化贸易作为重要产业放在优先地位发展,为丰富我国文化产品提供了支撑;三是将对外文化贸易与共建“一带一路”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相衔接,为扩大我国文化宣传提供了载体;四是将数字文化、精品文化、版权出口、节目制造作为重点突破,为推动我国文化创新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在完善政策措施方面,《意见》提出创新金融服务。主要措施包括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贸易企业上市融资,以及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积极推广“信保+担保”模式,以多种方式为文化贸易企业提供增信支持等。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对记者表示,文化类企业大多属于轻资产类公司,这类企业由于其自身知识产权价值难以有效评估,因此存在融资难的现象。加大对文化产业领域的融资支持,体现出国家对文化产业的重视,文化行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意见》还提出,落实税收政策。落实文化服务出口免税或零税率政策;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文化产业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免征关税等。
张依群表示,《意见》对文化产品服务出口实行免税或零税率政策,将文化企业视同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对待,对文化企业形成实质性利好。此举将极大地减轻文化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助于文化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丰富我国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扩大我国文化产品的传播渠道和国际影响力,进而支持我国文化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科技化、高端化方向快速发展。
陈雳建议,为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后续需要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例如要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和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同时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激发创新活力。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