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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高骨科IPO:被指行贿11位骨科医生 发行人和保荐人对发审委说谎

2021-01-28

 威高骨科IPO:行贿11位骨科医生铁证如山 发行人和保荐人对发审委说谎!

  正在申报科创板上市的威高骨科7个月人均奖金73万,引来科创板发审委询问,是否有行贿等销售行为,威高骨科在回复中表示发行人不存在通过现金发放直接给付到利益相关方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现金发放进行商业贿赂的情形。

  真的吗?凌通社获得的铁证显示威高骨科面对发审委说谎了,其商业模式就是行贿!

  江苏宝应人民法院一份判决书显示,2010年到2016年,威高骨科的销售代理栾某行贿多家医院和11位骨科医生,之后栾某和11位医生被逮捕或者处理,一份医生受贿的判决书中栾某的证词显示,“其是按扣除捐赠给宝应县人民医院的返点比例20%,然后再按照18%的比例送钱某耀宗的”。什么意思呢,就是加入10万手续费,医院冠冕堂皇那20%也就是2万,然后医生拿18%也就是1.8万。这让凌通社想起一个医生朋友说起为什么要推荐给病人进口心脏支架,他说你知道不,这边手术结束,隔壁医药代表几万就给你了,能不心动吗?

  由于11个医生受贿,判决书也太多,凌通社摘录部分判决书如下

  行贿者栾某把11位医生拉下水

  1、2010年7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一科主任纪某1耗材回扣以行贿,行贿数额合计人民币487600余元。

  2、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以及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二科主任朱某1耗材回扣予以行贿,行贿数额合计人民币321500余元。

  3、2010年7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一科副主任医师王某1耗材回扣以行贿,行贿数额合计人民币257730元。

  4、2010年7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一科副主任陈某耗材回扣以行贿,行贿数额合计人民币240620余元。

  5、2010年9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一科副主任医师贺某1耗材回扣以行贿,行贿数额合计人民币233570余元。

  6、2010年9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二科副主任医师鲁某1耗材回扣以行贿,行贿数额合计人民币109450余元。

  7、2010年7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一科副主任医师仲某耗材回扣以行贿,行贿数额合计人民币88330余元。

  8、2010年12月至2016年1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二科副主任王某2耗材回扣以行贿,行贿数额合计人民币81430余元。

  9、2010年8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二科副主任潘某耗材回扣以行贿,行贿数额合计人民币79360余元。

  10、2010年至2015年12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主任荆某耗材回扣以行贿,行贿数额合计人民币213030余元。

  11、2011年至2015年12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区骨科主任王某3耗材回扣以行贿,行贿数额合计人民币85040元。

  经审理查明:2010年7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栾某分别以扬州金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泰州市祥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苏润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名义,向宝应县人民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销售山东威高骨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威高公司”)生产的骨科材料。为了扩大业务量,被告人栾某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科医生纪某1、朱某1、王某1、陈某、贺某1、鲁某1、仲某、王某2、潘某(均另案处理)以及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医生荆某、王某3(均另案处理)骨科耗材业务量一定比例的回扣,合计人民币1781970元。具体犯罪事实分述如下:

  1、2010年7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一科主任纪某1耗材回扣,合计人民币390080元。

  2、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以及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二科主任朱某1耗材回扣,合计人民币257200元。朱某1于2013年10月6日退还给被告人栾某人民币80000元。

  3、2010年7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一科副主任医师王某1耗材回扣,合计人民币206180元。

  4、2010年7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一科副主任陈某耗材回扣,合计人民币192500元。

  5、2010年9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一科副主任医师贺某1耗材回扣,合计人民币186850元。

  6、2010年9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二科副主任医师鲁某1耗材回扣,合计人民币87560元。

  7、2010年7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一科副主任医师仲某耗材回扣,合计人民币70660元。

  8、2010年12月至2016年1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二科副主任医师王某2耗材回扣,合计人民币65140元。

  9、2010年8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二科副主任潘某耗材回扣,合计人民币63490元。

  10、2010年至2015年12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主任荆某耗材回扣,合计人民币187470元。

  11、2011年至2015年12月,被告人栾某多次给予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区骨科副主任王某3耗材回扣,合计人民币74840元。

  本案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交由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侦查而案发。被告人栾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出了赃款人民币80000元。在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栾某归劝并陪同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祁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宝应县人民医院骨二科副主任、骨科二病区主任朱耀宗受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证人栾某的证言证实:其从2010年开始以扬州金和、泰州祥盛和江苏润平公司名义向宝应县人民医院销售山东威高骨科耗材产品,从跟台记录统计表中可以看出,朱耀宗使用山东威高骨科耗材业务量是2767641.60元,其是按扣除捐赠给宝应县人民医院的返点比例20%,然后再按照18%的比例送钱某耀宗的。

  但朱耀宗收钱的时间主要在2012年7月左右至2014年底和2015年7月左右到2016年3月,其他时段朱耀宗未肯收。给朱耀宗等相关医生送钱的目的,其认为是行业潜规则,其他经销商都按一定比例送钱,其也只好送钱给医生,就是希望他们多用其骨科产品。对于骨科会诊手术,其是根据医院联系需要使用骨科耗材的医生姓名记载在跟台记录上,到时按跟台记录给予相应医生返点。会诊专家需要支付的会诊费和专家费某由病人亲属支付,耗材经销商不再支付会诊专家相应的好处费。其从未给过外地会诊医生回扣。栾某的证言还证实2013年10月朱耀宗向其要一个卡号,过两天其就将卡号给了朱耀宗,朱遂将80000元退给了栾某。

  其他医生的判决书

  就说壕不壕!科创板“候考生”威高骨科7个月人均奖金73万,而且还要现金发放

  以下转自 公众号 未来商业报道 作者 蔚来君

  是的,在看到这些信息后,蔚来君承认自己妥妥的拖后腿了。这家发钱“壕横”的公司是筹划在科创板上市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由于给销售人员发放的奖金太高,且是现金发放,威高骨科被舆论推到了风口浪尖,更是直接被监管机构要求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事项出具承诺。

  1月19日,威高骨科更新审核状态,并披露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就上交所提出的关于现金交易、收购海星医疗、不自备库存的经销商、商务服务商以及独立性等六大问题作出了详尽答复。尤其是现金交易部分,一个个数据可以说羡煞同行。

  2019 年人均销售奖金达到 73.84 万元、以月为周期核算并发放现金奖金、现金发放前十名销售人员奖金计提超千万……在回复现金交易的相关问询时,威高骨科开篇就披露的数据让蔚来君眼“钱”一亮。相关材料显示,2017年到2019年,威高骨科前十名销售人员合计发放现金奖金分别达1185.78万元、1669.1万元以及2342.32万元。

  不过,在几十页的回复材料中,威高骨科也反复强调指出,公司不存在通过现金发放直接给付到利益相关方或进行商业贿赂的情形。

  “大笔一挥”,按月发现金奖

  蔚来君注意到,有媒体在写这家企业时,最先提到的是先前热播剧《流金岁月》中,房企精言集团销售部发放一沓沓现金奖励的场景。所以说戏剧来自生活!这在威高骨科身上完美呈现。

  在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威高骨科指出,2017年至2019年,发行人原则上以月为周期核算并发放现金奖金,各期奖金发放涉及员工领取相关奖金时均为公司在册员工,不存在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领取相关奖金的情形。

  根据其披露的数据计算,2017年、2018年、2019年(1-7月)威高骨科销售人均奖金金额分别为22.79万元、28.20万元、73.84万元;同期,发放现金奖金人员数量分别为133人、201人、59人,对应人均终端收入贡献分别达167.53万元、208.56万元、587.88万元;同期服务医院数量分别是197家、259家、269家。

  如此大手笔的现金发放奖金,监管诧异,蔚来君更是倍受刺激!

  不过,威高骨科说,报告期内,其为应对医疗政策的变革以及两票制实施给行业、市场带来的变化,提升市场占有率,根据配送和直销模式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发放销售提成奖金,同时为增强激励效果,销售奖金主要采用现金发放形式。“因此,发行人大额现金发放奖励事项具有真实发放背景,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属于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蔚来君注意到,在这次披露的信息中,威高骨科还表示,根据相关激励政策,在2019年7月(含)以前,威高骨科均以现金发放奖金。公司每月以上一月度配送及直销收入的一定比例(15%、14%、12.5%)为基准,结合回款及实际市场情况综合确定具体数额后发放含税奖金。

  不过呢,威高骨科的现金奖金事项已于2019年7月完全停止,其开始全面规范相关大额现金交易。

  销售前十名,人均年度过百

  人均几十万的每月现金奖,是威高骨科销售的普遍情况吗?细细看威高骨科的披露信息,你会发现,精英还是薪水界的“扛把子”。

  根据相关的信息披露,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7月) ,威高骨科现金发放前十名销售人员的奖金计提总额分别是1186万元、1669万元、2342万元。对比计算,威高骨科前十名销售精英近几年的年度现金奖金(含税)总额均超千万,人均已过百万。

  仅2019年前7个月来看,威高骨科前十大销售人员人均奖金总额达到了234.2万元,平均每人每月发放含税现金奖励超33.45万元。

  威高骨科披露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还显示,2017年至2019年各年度现金发放前十名销售人员奖金总额,占相应年度相关服务终端销售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14.87%、14.01%和12.62%,公司2017年至2019年各年现金发放前十名销售人员相关服务终端销售金额分别为7975.23万元、11916.56万元和 18553.06万元。

  为啥相关员工获得较多现金奖励?威高骨科也摆出了说明,他们表示,2017 年至 2019 年各年发行人现金发放前十名销售人员均系销售业务条线中客户覆盖能力较强的销售经理;以上人员服务地区及医院以北京、河南、陕西等区域主要直销、配送模式终端医院为主,与发行人主要直销、配送区域及终端医院具备匹配性;公司2017年至2019年各年提成奖金计提比例较高的情形具备业务合理性,相关奖金计提金额具备合理性;相关员工获得较多现金奖励具备合理的业务原因。

  从实施的效果上看,威高骨科重点销售区域相关医院的销售收入出现较快增长,比如,透过配送渠道对301医院形成的销售额由2017年的1358.92万元增加至2019年的3185.92万元,复合增长率达到53.12%。

  这是威高骨科提供的一张表,清楚列明了奖金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