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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不得IPO 江西绿巨人到底有哪些“致命伤”?

2020-04-30

3年不得IPO 江西绿巨人到底有哪些“致命伤”?

原标题:3年不得IPO,江西绿巨人到底有哪些“致命伤”?

利剑出鞘,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西绿巨人”)被移送稽查调查处理,并被采取36个月内不受理该企业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

“被采取36个月内不受理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在近几年并不多见,此案应该是近两年首例。”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现场检查工作最早要追溯回2012年的财务报告专项检查,近几年这项工作发展逐渐成熟。

根据招股书,江西绿巨人是一家从事生态修复和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养护以及园林苗木生产销售的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首次报送招股说明书,目标登陆深交所中小板。

2019年6月以来证监会分两批次启动了对86家首发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了江西绿巨人的问题。尽管江西绿巨人已撤回申请终止审查,但还是“难逃”惩罚。

江西绿巨人到底为何被罚?

证监会发行部在4月29日晚间发布的监管措施的决定书披露,江西绿巨人存在三大方面问题,一是2016年-2018年大量更改银行流水对手方名称、摘要、明细账记录。二是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其贷款走账、资金拆借等资金往来情况。三是会计基础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如:材料采购验收单、领料单缺失,劳务采购未能提供劳务费用明细,未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等。

具体来看,上述行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52条规定,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除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外,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36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

根据招股书,江西绿巨人的营业收入在2016年至2018年呈逐步增长的趋势,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1亿元、9.5亿元以及11.3亿元,报告期内扣非后的净利润也呈逐年上升趋势,2016年的扣非后净利润为5753.9万元,2018年的扣非后净利润达到1.4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绿巨人的机构股东之一绿艺咨询是由江西绿巨人员工出资设立的持股平台,除持有江西绿巨人14.88%的股权外,未开展其他实际经营业务。

另一个问题是,江西绿巨人大量修改银行流水以及未完整披露关联方的原因是什么?

上述资深人士预测,这有可能是为了掩盖关联交易。

尽管招股书中未能直接查询到证监会所述的相关问题,但是仍留下了一些耐人寻味的痕迹。例如在在经常性关联交易中,就出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军控制的多家公司,林科龙脑、硕丰果业及硕丰果业全资子公司科农种苗等皆为江西绿巨人的关联方。另外,江西绿巨人还曾于2016年向林科龙脑等3家子公司购买龙脑产品作为员工节日福利。

江西绿巨人的保荐机构是同在排队IPO的万联证券,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张家港中讯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造假的事件中,万联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主办券商等多个角色,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目前,在排队IPO企业名单中并没有万联证券的项目。(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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