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专注于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TPES)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在证监会网站更新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拟冲刺IPO。
本次IPO,长鸿高科拟募集资金合计7.54049亿元,拟将其中3.15亿元用于2万吨/年氢化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SEPS)技改项目,另外将4.3549亿元用于25万吨/年溶液丁苯橡胶扩能改造项目二期;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6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西证券。
招股说明书透露出在盈利上长鸿高科实现了逆势增长,但背后长鸿高科的“病症”并不少,其原材料消耗数据存在疑点、曾陷多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供应商集中等问题,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更是要求其解释是否存在红筹架构、是否涉及分拆上市;长鸿高科的上市过会之路或将坎坷。
供应商高度集中 竞争加剧存隐患
启信宝数据显示,长鸿高科成立于2012年,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宁波定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实际控制人是陶春风。
招股说明书显示,在2016年-2019年上半年的报告期内,长鸿高科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7524亿元、4.9128亿元、10.2064亿元和5.0723亿元;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0.59亿元、0.69亿元、1.81亿元和0.85亿元。从增长幅度上来看,2017年长鸿高科营业收入的增速为3.37%,净利润同比增长17.52%;但到2018年出现爆发式增长,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幅达到107.75%和160.83%,毛利率从23.96%增长至26.07%。
但客观来看2018年长鸿高科所处的行业并不景气,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道恩股份、万华化学、浙江众成三家公司中,仅有道恩股份在2018年实现了营收和净利润的双增长,万华化学和浙江众成虽然营收增长但净利润大幅下滑。
招股说明书显示,长鸿高科的主要销售区域是华东地区。在报告期内长鸿高科在华东地区的销售金额分别占总销数金额的88.45%、75.98%、90.80%和95.82%,占比逐年增长,较为依赖华东市场。长鸿高科表示集中在华东地区主要是与区域优势、市场开拓战略、发行人产品市场认知度以及行业竞争格局等密切相关,同时也在拓展市场。
但业内人士认为,市场的开拓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未来一段时间内长鸿高科的的业务收入还将主要来源华东地区,但若华东市场销售环境发生变动则会对其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笔者从长鸿高科的招股说明书中发现其供应商高度集中,在报告期内长鸿高科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在总采购额中的占比分别为76.69%、75.37%、74.65%和70.12%。长鸿高科表示行业特性和公司的采购策略决定了主要供应商相对集中的特点。业内认为供应商高度集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业绩发展的安全隐患。
从行业来看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TPES性能也在不断优化和提升,其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政策的扶持、需求的增加以及市场前景的吸引,资本不断涌入TPES领域,在丰富行业的同时也加剧了竞争,导致长鸿高科产品存在被取代的隐患。
原材料数据消耗存疑 曾现买卖合同纠纷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长鸿高科在报告期内累计采购的苯乙烯、丁二烯两项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共计14.93亿元,在报告期内苯乙烯、丁二烯两项原材料的采购金额的占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重分别为79.76%、80.83%、80.73%和78.85%,按照占比推测报告期内原材料的采购总额共计18.62亿元。此外,报告期内长鸿高科计入到营业成本中的直接材料成本共计14.69亿元,两组数据之间的差额共计3.94亿元。
单纯从上组数据来看,报告期内长鸿高科采购的原材料金额相比同期产成品销售中包含的原材料消耗金额多3.94亿元,正常来讲,价值3.94亿元的原材料应该体现在长鸿高科的存货信息中。但问题在于,截至2019年6月底,长鸿高科的货账面余额为7642.17万元,其中在2019年上半年原材料采购总额相比原材料消耗金额多出了近六千万元的背景下,存货余额减少超过五百万元。
以2018年为例,长鸿高科的原材料采购金额为7.72亿元,同年结转的直接材料、制造费用合计7.4亿元,两项数据之前相差超过三千万元;2018年长鸿高科的存货余额为8160.94万元,与2017年相比净增加金额为2366.5万元,无法解释当年原材料采购金额与消耗金额之间存在的超3000万元的差额。
启信宝数据显示,目前长鸿高科仍存在动产抵押的情况,且在有效期内。此外,曾多次因买卖合同陷入法律诉讼纠纷,多集中在2015年,其中不乏败诉情况。
证监会质疑是否存在红筹架构、涉及分拆上市
红筹架构简单来讲就是主要业务、利润来源在国内,但利润最终归属房变成外国公司,方便引进国外私募、上市,属于私募交易架构。
据悉,从成立至今长鸿高科有8次注册资本变更,10余次股东、发起人变更。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表示要求长鸿高科说明设立以来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背景及合理性、价格及定价依据,受让方的出资来源、是否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是否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历次股权转让、整体变更时公司股东履行纳税义务情况;此外证监会要求核查长鸿高科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
值得一提的是,长鸿高科的实际控制人陶春风是科元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科元集团是科元石化、科元精化、科元塑胶的母公司。
2010年4月科元塑胶通过科元石化(美国)在美国借壳上市时搭建了红筹架构,同月通过科元石化(美国)借壳美国OTCBB挂牌公司Silver Pearl实现在美国挂牌交易,并于2010年9月4日经批准在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交易。2017年5月,科元石化(美国)通过向股东收购股权完成私有化程序,并退市;不过在上市期间,美国证监会曾因科元石化(美国)违反证券法的反欺诈、信息披露、财务与账务记录、以及内部控制协议等规定而对科元石化(美国)发起过调查 。
因此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补充披露科元塑胶和科元石化的股本演变情况和最终控制情况等内容;并进一步要求要求是否存在红筹架构,是否涉及分拆上市,目前长鸿高科是否还有红筹架构,相关外资审批和外汇登记手续是否完备。
此外,长鸿高科与科元精化、科元石化等其他公司业务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等也备受证监会关注。
备战IPO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今长鸿高科更是困症缠身,其IPO闯关之路的难度也会随之加大。
(文章来源:企观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