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将正式施行,
满足特定条件的问题汽车产品
也可以在7日内退货了。
《规定》明确提出,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在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业内人士表示,2012版的三包法中,并没有这项规定,因为作为大件商品,涉及金额较大,汽车的使用环境、方式又非常复杂,所以要7天退换货非常困难,但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新三包法中明确了7天可退货,彻底解决了消费者与汽车经销商之间的矛盾。
云南省汽车摩托车后市场行业协会会长 李松:“像之前发生的 (消费者)坐在奔驰车里哭,站在特斯拉车顶跳(的方式维权) 其实产生这种现象,就是因为我们在家用汽车产品的消费当中,没有明确界定和划分责任,所以销售商在车子出现问题的时候都是能修就修。”
针对家用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情况,《规定》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要求生产者在三包凭证上明示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限值,供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参考。此外,将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或者整车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日予以换车的限定条件,缩减为4次、30日。
李松表示,《规定》的出台,将对汽车制造商起到督促作用,强化他们的质量责任,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更加注重安全质量,未来汽车后市场和销售环节也将更加规范。
(文章来源:都市条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