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清越(688496.SH))发布公告披露,2026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0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清越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清越科技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22年11月11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注册稿,报告期为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同日,清越科技披露《关于同意清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2022年12月23日,清越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正式稿。2022年12月27日,清越科技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2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2,440万元。
经查明,清越科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374,031.73元、7,645,323.73元、23,581,569.24元,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当期利润总额的5.56%、15.58%、131.74%。
二、清越科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虚增2022年度利润总额47,115,576.91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08.53%;虚增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47,535,999.83元,占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2023年,清越科技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17.22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一、对清越科技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即处以16,488万元罚款。二、对清越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综合上述两项: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7,18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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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浪财经)